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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出境游未成行 旅行社拒退款
江苏消费网 (2011-08-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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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学勇

  签证尚未办下来,不少旅行社便根据“以往的送签经验”要求消费者与其签订出境游合同,四川一消费者由此陷入维权困境。时下正值暑期出境游高峰,消费者最好在签证办下来之后再与旅行社签约,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签约,务必将“成功签证”作为合同生效要件明确写进合同,并应对“签证不能”后如何退费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游客投诉:
  签证未办妥旅行社要求先签合同

  6月下旬,成都消费者龚女士向本报四川记者站投诉:“成都光大旅行社在明知我的签证没办下来的情况下,仍强行要求我签订出境游合同,并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我已交纳的2.36万元费用。”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就退款等问题达成一致。

  4月20日,龚女士报名参加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光大旅行社)组织的6月3日至14日美国东西海岸12日游,并预交了3000元签证费、订金。5月26日,旅行社通知龚女士到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办理签证,“面签后,我担心美领馆审理时间长不能确保我顺利参加6月3日的团,但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以签证已经过关,并负责第二天拿回护照等为由,反复要求我与他们签约。”

  出于对成都光大旅行社的信任,5月26日,龚女士和该社签订了正式合同并支付了团费等共计2.36万元,“意想不到的是,6月2日下午5时左右,旅行社突然通知说签证没办下来……”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随后就退费问题与旅行社交涉过程中,旅行社这才提供了一张美领馆5月26日出具的《行政审理清单》复印件,上面明确写道:“我们现在无法办理您的签证,您的申请需作进一步行政审批,这大约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由于您的访美计划没有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做此审理,所以我们无法继续受理此次申请。”龚女士认为,旅行社是在明知其签证未办下来的情况下,采用欺骗手段诱使其签约,其行为已涉嫌消费欺诈。

  记者特别注意到,双方所签出境游合同中并未将游客能否顺利办理签证作为生效要件明确写进合同,也未对游客无法办理签证后如何退款等问题进行约定。

记者调查:部分旅行社夸大签证率

  就签约问题,成都光大旅行社6月28日书面回复称:“按照以往的送签经验,在面试过后的3个工作日只要收到了美国领事馆的回执单,办理好了取件手续后,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取到美国签证的,得到了客人(即龚女士)给我们的回执条,我们便与客人签订了合同。”

  成都光大旅行社欧美出境部经理程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谈到,签约过程中,他们并未明确告知龚女士“签证不能”后将承担哪些消费风险。不过,程荣认为,导致这起纠纷的根本原因并非该社根据“以往的送签经验”便签约,而是龚女士“故意隐瞒美领馆要求其补充签证资料,并明确告知其签证需长时间审查这一重要信息”。

  为招揽游客,旅行社往往夸大自身签证能力,由此导致的纠纷并不在少数。消费者的签证尚未办下来,旅行社便要求消费者提前签约,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现象在成都多家旅行社均不同程度存在,且合同中也未对“签证不能”导致的相关纠纷进行约定。成都某大型国际旅行社的一周姓员工甚至信誓旦旦地保证,该社针对签证会给游客做专业的培训,并与多家领事馆有深度合作,因此近5年的签证过关率为100%。

律师观点:合同应约定签证结果条款

“光大旅行社程荣的解释明显有悖常理,任何一个正常的消费者都不可能在已签约的情况下还故意隐瞒信息,以至于自己无法办理签证并由此遭受经济损失。”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常年法律顾问何佳林律师说,办理签证是消费者出境游的必备前提,也是出境游合同的重要生效要件,一些旅行社在消费者尚未办理签证前提下便与消费者签约,且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并未对如何解决“签证不能”相关问题进行约定,这不仅可能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折射出旅行社行业不顾消费者权益恶性竞争的现状。

  时下正值暑期出境游高峰期,何律师特别提醒说,广大消费者最好在签证办下来之后再与旅行社签约,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签约,务必将“成功签证”作为合同生效要件明确,并应对“签证不能”后如何退费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写进合同。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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