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苏办〔2019〕61号文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省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以及负责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下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依据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江苏省消保委,替代了有着31年历史的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此次新成立的江苏省消保委,具有以下三大特色: 第一,是法律及地方法规的健全完善。《江苏消保条例》明确了江苏省消保委的身份定位,法定性质由“社会团体”改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身份定位更鲜明、更精准;同时,《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八项职责、《条例》增加的五项职责,为消保委拓展了维权空间、增添了维权利器,更有利于保障全省8000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是省消保委组成的规格之高和范围之广。本届省消保委全委会的规格升级,参照中消协的模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当选为省消保委主任,19名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当选为副主任,省政府及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省内各地工商、消协等各界领导和专家学者合计107人当选委员。江苏消保委的成立不仅仅体现在名称的变更上,更是在组织属性、构成、职能等方面有着明显变化,对未来江苏省消保事业发展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第三,是在新成立的省消保委107名委员名单中没有企业和行业代表。本届省消保委全委会的委员和常务委员(相当于过去的省消协理事和常务理事)中并无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一改以往的消协组成架构,这一特点充分保证了消保委的公益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切实履行了《条例》对消费者组织的定位和职责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