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市民林先生在一餐馆就餐后,发现停放在餐馆前的轿车左侧玻璃被砸碎,车头被石头划伤,漆面受损严重,幸好车内财物没有丢失。林先生当即和餐馆老板协商,要求餐馆负责车辆维修费用,遭到老板拒绝。该餐馆老板表示已经张贴了免责声明,又没有收取停车费,没有义务安排专人看管车辆。林先生与该餐馆就赔偿一事不能达成一致,遂向消保委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在林先生就餐的餐馆门口悬挂着“本处提供免费停车,丢失或受损概不负责……”的免责说明。双方对于上述免责说明的效力一直争论不休,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餐馆同意与林先生一起承担车辆受损的维修费用,林先生表示满意。
【案件评析】
消费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表面上看虽然是免费的,但实际上是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消费者在商家有偿消费的一种延伸,是有偿商业行为。如果消费者前往商家消费,而将车辆停放在商家专门为消费者提供的免费停车场内,那么商家有义务看管好车辆。如果车辆发生受损或丢失,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因为免费和单方的告示而完全免除其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警示】
为此,临海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 外出消费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贵重物品最好不要放置在车中,包括驾驶室和后备厢内,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 一旦发生车辆受损或者被盗后应当及时报警,尽可能请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固定证据,以防灭失;
三、 如果因免责声明产生麻烦,应注意保存停车卡、停车票等相关车辆交付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