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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三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
江苏消费网 (2019-09-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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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三家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直指违规收取账户年费、欺骗投保人、无理由拒赔等问题,涉及一家大型商业银行、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围绕违规收费、销售误导、惜赔拖赔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银保监会并未对涉事机构公开点名,看来对此类行为的警示意味非常强烈。

  三机构均欺骗投保人

  根据通报,某大型商业银行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部分可回溯视频资料显示,该银行某支行销售人员介绍某款分红型保险产品时承诺:“这是一款收益保证型产品,年化综合收益率可达3.2%-3.4%”,但实际上该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此外,在录音录像过程中,销售人员未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投保单、保险合同条款等材料,也无消费者签字过程。

  通报显示,在随机抽取的一家寿险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电话销售保单中,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的问题。部分坐席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以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机构责任条款或告知不全等。该公司通过某支付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和“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也存在虚假宣传。“100万自驾车两全险”的“非意外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与合同条款不一致。

  此外,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某财险公司在其官网和APP上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销售宣传用语与合同条款或事实不符。该公司在官网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产品销售宣传页面称“只要确诊癌症,从此无免赔额”“100%赔付比例”,与合同条款不符。

  侵害消费者三大权益

  通报还显示,上述商业银行还存在违规收取账户年费和违规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问题。经查,该银行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对部分借记卡客户名下唯一账户违规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除了欺骗投保人,被通报的财险公司还涉嫌多收保费、无理拒赔及未按法定时限履行理赔义务。根据通报,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间,该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和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时,突破向原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检查还发现,该公司以提供资料不齐全为由将部分理赔案件作拒赔处理,超出《保险法》规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赔款和发出拒赔通知。

  银保监会方面称,“上述三家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题产品已主动下架

  虽然银保监会此次系不点名通报,但记者依据通报中披露的保险产品名称查询发现,上述险企分别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通过某支付平台搜索“100万自驾车两全险”和“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已无法找到上述两款产品。人保寿险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该公司确实有一款名为“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的短期意外险,保费一年一缴。不过,该产品已于今年3月份下架。

  众安在线人士回应记者称,在接受检查后,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并积极落实整改方案,立查立改。经梳理对照,相关宣传页面已主动下架,问题产品也进行了主动替换调整,目前公司已对外梳理产品规则、提升理赔时效,对内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统筹公司整体的投诉处理及流程改进,及时对接客户投诉诉求并妥善处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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