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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酒店乱象还需剑更锋利
江苏消费网 (2019-01-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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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疴用猛药,对于遏制酒店卫生乱象,必须重处重罚。罚到酒店经营者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他们自然就会回头是岸,下不为例,痛改前非。这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执法者执法必严,执法能严。

  ■龙继辉

  2018年11月,国内十几家高端酒店连续曝出卫生乱象。近日,上海相关部门对涉事酒店分别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处罚,引发网友热议:被罚金额甚至抵不上有的酒店单间一晚房价。业界呼吁,“亮剑”酒店乱象还需 “剑更锋利”。(据1月12日《羊城晚报》报道)

  众所周知,高端酒店曝出卫生乱象并非第一次,并且屡禁不止,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态势,让旅客深受其害。罚款区区2000元,不过是酒店收入的九牛之一毛,确实像是“过家家”的“小儿科”。这点痛纯属隔靴搔痒,怎能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因此,“2000后是不是少了一个万字”的感慨,绝非个别网友的大惊小怪,而是众多网友同仇敌忾的愤慨。

  酒店行业卫生乱象屡罚不止皆因处罚不痛不痒。虽然罚款2000元,但举报者的成本远远超过2000元。如此心太软的执法,让举报者寒心并萌生退意。已经打草惊蛇,再去充当福尔摩斯探案又谈何容易?今后,还有谁愿意充当“王海”式的打假者呢?民间举报者不“冲动”,监管者不“行动”,酒店随时都会蠢蠢欲动,卫生乱象注定会涛声依旧,这绝非危言耸听。当追逐一本万利时,资本就会铤而走险,干出违法犯罪的勾当。处罚太轻,酒店经营者怎么能长记性,起到杀鸡骇猴的警示作用?

  其实,法律规定的轻处罚是有关部门处罚太轻的“罪魁祸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如此看来,2000元处罚算是中规中矩。笔者认为,使用脏毛巾擦杯具与餐具,且持续时间长的话,已经构成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也未尝不可。

  不过,有法可依更强调有明白无误的法条直接适用,而非综合推理。所以,制定切实可行的从严处罚条款更加迫切和必要。沉疴用猛药,对于遏制酒店卫生乱象,必须重处重罚。罚到酒店经营者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他们自然就会回头是岸,下不为例,痛改前非。这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执法者执法必严,执法能严。

  对于酒店的卫生乱象,必须既要敢于“亮剑”,而且“亮剑”还需“剑更锋利”。由此,需要相关“长牙齿的法律”姗姗来迟,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酒店卫生保驾护航的重任。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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