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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式小费”不妨静观其变
江苏消费网 (2016-08-1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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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广阔

  最近,“中国式小费”正借助“互联网+”走进消费者的视线。上海部分知名连锁餐厅兴起了“打赏”制度。与给小费类似,如果客人觉得某位服务员服务周到,可以扫一扫服务员身上佩戴的二维码,对其进行“打赏”,金额多为3至5元,这笔钱也全部归服务员自己所有,餐饮企业不参与分成。业内人士分析,“打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催化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增加其收入,但并非对所有餐厅企业都适用。

  大家都知道,在国内消费没有给服务人员小费的习惯和规定,上海部分连锁餐厅出现的“打赏制”,其实就是换了一种说法的小费。这种新鲜事物的出现,从客观上说,也有积极意义。一则,可以激励服务员为客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虽然每次三五元的打赏不算多,但一些服务上乘,得到顾客认可的服务员,每月就是两三千块钱的“额外收入”。二则,推行“打赏制”等于是把以往餐饮企业对服务员的服务考核延伸到了消费者的层面,以这种方式邀请消费者参与对餐厅的管理,增加了消费者对自己所享受服务进行评价的话语权。

  在餐饮企业自行推行,消费者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打赏制”是一件多方共赢的事情,值得肯定。实施得好,能够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同,甚至可以在更多的服务行业内出现,这对提升国内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改善消费者的消费感受,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了,以上只是设想中的一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围绕着“中国式小费”的出现,也不乏质疑和争议的声音。有人觉得这是餐饮企业在转嫁自己的经营压力,等于是在用消费者的钱为自己的服务员加工资;还有观点认为中国消费者没有给小费的习惯,绝大多数人不会认可 “打赏制”。所以,如何避免给消费者留下转移经营压力的嫌疑,是餐饮企业应该考虑的问题。

  至于说国内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问题,则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前段时间有关部门不是也有意在导游中间推行“小费制度”,以增加导游的收入,遏制导游带顾客购物,然后吃回扣的问题吗?所以说,尽管“中国式小费”在国内的发展前景不明朗,但作为一种企业自发的探索和尝试,我们不妨宽容看待、静观其变。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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