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连日暴雨,由于雨势大、排水不及时,多地车主受灾严重。据保险行业相关人士透露,7月初的大雨让全省超过1万多辆汽车变成了“泡水汽车”,一家业内知名保险公司暴雨当天就有超过6000辆汽车因水淹问题出险。
针对“泡水汽车”责任认定不清、理赔难的现状,8月2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邀请了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江苏省汽车行业协会、江苏省消费维权律师团的专家代表和相关媒体,召开了“泡水汽车”消费维权研讨会,研究探讨汽车遭遇暴雨后该如何分清责任、依法理赔,为消费者合理维权指明了方向。
研讨会现场
爱车被水淹 小区物业怎能推卸责任
在研讨会上,江苏省消协提到,不少车主在车遭遇水淹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却被物业以“暴雨是不可抗力”的理由拒绝赔偿,对此,江苏国浩律师事务所夏福荣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是判断不可抗力的3个重要因素。前不久的暴雨虽然是自然灾害,不容易避免和控制,但是通过天气预报、雷电预警等可以提前知晓,所以并不是“不可抗力”,物业公司不可以此为借口拒赔。
自家的车在小区车库或者停车位被水淹了,小区物业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夏福荣律师认为,汽车泡水的责任主要来源于民事合同,一种是保险合同,另一种是保管合同。汽车停在小区内,物业公司作为保管人,有提醒、通知、保管的义务。在下暴雨前,小区物业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方案,通知车主将车驶向高处,及时检查小区排水系统,及时设置一些沙袋来挡雨等。如果物业没有尽到自己作为保管人的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且,假如汽车在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被水淹了,公共场所管理人没有做好防范措施,则该管理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黄洪扣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车主将车停在公共场所被水淹了,公共场所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车主可以向公共场所管理人主张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想减少损失 保险业内人士教你投保
连日暴雨后,网络上出现了“如果汽车泡水后点火发动了,保险公司将不会赔偿损失”的传言,对此,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翟家峰表示,这是对车险的一种误读。实际上,一般情况下,车损险都会附加免责条款:车子淹水后二次启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及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换言之,车泡水熄火后二次发动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至于其它部分的损坏,保险公司还是会依照原先的合同条款,对除发动机以外的损坏给予理赔。
“这种情况,消费者也可以购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俗称的“涉水险”),减少自己的损失。”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主任汪伟表示,涉水险是一种附加险,在投保了基本险后,车主才可以投保附加险。涉水险价格一般为车险保费的5%,依照车辆的不同价位,涉水险一般每年几百元左右不等。
目前,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以外,还有其它一些针对消费者不同需求的商业车险。“比如机动车损失保险(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三责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险、自燃损失险等,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购买。”
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专家的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在投保基本险后,可以选择投保合适的附加险,比如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损险、不计免赔率险、涉水险等,为自己的爱车增加一份保障。
此外,研讨会还讨论了“泡水汽车”的后续使用问题。对此,江苏省汽车专家委员会的专家邱平表示,并不是所有的“泡水汽车”都会出现问题。进水面积较大的车,经过维修后也可以使用,只是时间久了后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而一些只是底板进水或者进水较少的车子,经过正规厂家的严格维修后,还是可以继续正常使用的。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这类车辆时,可以同时购买一个两年延保,有备无患。
最后,针对与会媒体提出的消费者无法自己查清事故车的问题,专家建议,可以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车辆信息平台,消费者通过车辆车架号等信息就可以快速查询到该车的维修、过户记录,对于规范二手车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很有帮助的。(孙婉婉 朱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