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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接入无证街边摊 在武汉被罚15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6-08-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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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第三方送餐平台必须对接入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8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因接入两家无证餐馆,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被罚款15万元。

  据介绍,今年3·15晚会曝光了“饿了么”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后,该市监管部门立即约谈了“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武汉地区负责人,要求网络平台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客户许可资料,清除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商户。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专班,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入网的6700余家餐饮经营户逐一进行了排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4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0号鹏程时代大厦2820室的“718美食速递”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该餐饮加工点设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内,墙面上贴有“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的标识,订餐终端机正在打印“饿了么”网络订餐配送单。屋内物品摆放杂乱,地面有明显垃圾,并不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基本条件。加工点不能出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3张当天订餐单,并当场对加工点予以取缔。4月27日,执法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院小区特1栋门前韩式鸡排饭摊点进行检查。这是一家裸露设于街道上的摊贩,也不能出示相关证件。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饿了么”订餐终端机正在打印网络订餐配送单和两张当天的订餐单。

  后经执法人员查明,“饿了么”未对这两家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其母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出给予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整改。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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