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辽宁本溪高级中学87名体优生加分涉嫌造假;河南漯河市高级中学今年有74名学生获得高考体优加分也被公众质疑。“假加分”“蹭加分”“买加分”,甚至有家长直接出钱办赛事给孩子“买”冠军……近年来,体育加分乱象频出,已经成为教育公平的“拦路虎”,极易成教育腐败重灾区(据7月3日《北京晨报》报道)。
一所学校加分考生竟占全省十分之一,一所学校的一个年级竟然拥有36名足球特长生,倘若不是数量上实在对比鲜明,“学校负责联系,家长掏钱办证,足球4万游泳8万”的体优生加分造假黑幕,大概都不会被曝光。
在发出 “高考加分造假谁来查”质疑的同时,也许我们更该反思一下高考加分制度本身的巨大漏洞。目前我国高考加分政策可分为照顾性加分和鼓励性加分两大类。照顾性加分包括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鼓励性加分,是指特长突出或做出卓越贡献的考生,如体育特长生等。前者看的是身份证,后者看的是荣誉证。具体到加分造假,不仅二级运动员之类证书可以造假,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也不是不可以弄到。
尚未开考,就可以手握加分,这是“有条件”的家庭之所以对加分造假趋之若鹜的缘由所在。而且,所有的加分都是“硬通货”,丝毫没有“使用限制”。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粗放式的高考加分管理。除开烈士子女等极少数加分项目外,绝大多数的加分项目都应该有具体适用的“使用条件”,这是避免高考加分造假、促进加分公平的关键所在。比如,体优生加分应该只在报考相应专业时适用,少数民族加分只对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求学的考生适用。
高校对体育加分考生缺乏强制性规定,学生加分进入大学后是否加入专业队继续训练全凭自觉,造假被查出来的概率本身又是如此之低,那么,“有条件”的人家,为什么不去造假搞加分呢?试想一下,如果体优生加分不是在提档时无限制地直接加,而只在报考高校招生目录中明确可以适用加分的相应专业时才可使用,造假的动力是否会大幅减少?提档时不直接加分,录取相应专业时才加分,这是鼓励性加分项目应该走的精细化之路。
高考加分关系到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公平公正,不仅要在加分资格获取环节加强监督,同样需要在加分使用环节增加限制,让粗放式的加分变成精细化的加分——高考不能 “一考定终身”,高考加分更不能“一加定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