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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徐州消协:春节期间谨防六种“消费陷阱”
江苏消费网 (2010-02-21)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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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0年第1号消费警示:春节消费高峰临近,消费者应注意提防六种“消费陷阱”。

  消协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春节消费最大陷阱是“打折促销”。不少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以很小的字体或在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注明赠品或折扣附加条件等,误导消费者;或利用返券促销,但不具体说明优惠券使用条件,待消费者消费时,才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现金兑现”,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

  陷阱之二是“年货大礼包”。不少超市年货“礼包”包装精美,但拆开后商品质量一般,甚至短斤少两,价格明显偏高。

  陷阱三是“年夜饭”不准自带酒水、设最低消费,不透露年夜饭的菜单,结账时发现消费比预想的高了一大截。

  陷阱四“家政不称心”。春节期间,家政服务人员短缺,不少未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滥竽充数,侵害消费者财产、人身安全行为时有发生。建议市民首先查看家政公司及其员工资质,明确违约责任,索要发票,留存协议等有效凭证。

  陷阱五“拜年短信陷阱”。不少看似温情的拜年短信是非法运营商制作的覆盖性“群发”,消费者回复就可能产生高额费用。建议大家对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或转发。

  陷阱六“发票打太极”。消费凭证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举证;或是不填写消费日期,使消费者三包期内的换货十分困难。

     此外,消协提醒,春节旅游、租车等也应尽量事先约定时间、保险等具体事宜,以免事后发生纠纷。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或权益受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 (苗 青 胡传永)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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