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12月10日电 陕西省公安厅10日公布,公安机关已成功破获金桥乳业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案件,涉嫌污染的5吨奶粉目前已全部追回查封,未流入市场造成危害。
12月2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陕西金桥乳业公司总经理刘平、员工苗文军和吕小强刑事拘留。12月8日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目前,陕西省公安机关对于三聚氰胺来源和非法添加过程的犯罪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介绍,2008年10月,金桥乳业生产的“2008.5.16”批次4袋0.1吨和“2008.9.24”批次206袋5.15吨全脂淡奶粉,陕西省质检所检出三聚氰胺,泾阳县质监局即予以封存。
2009年9月初,广西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要求刘平提供5吨全脂淡奶粉和5吨全脂奶粉。9月4日、5日刘平和苗文军、吕小强利用工人下班后的晚上,将210袋5.2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成5吨全脂淡奶粉,连同2009年9月生产的未经检验的5吨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产的4个批次,于9月6日销往广西。11月初,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检出5吨200袋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将其退回。后经陕西省质监局再次对此5吨200袋奶粉逐袋进行检测,有11袋三聚氰胺超限。问题奶粉于2009年11月18日全部查扣,未流入社会。
刘平作为企业负责人,明知三聚氰胺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仍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通过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销售,其性质十分恶劣。刘平、苗文军、吕小强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均符合《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