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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行政命令式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江苏消费网 (2016-05-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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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武晓莉)在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2016年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在回答媒体关于漫游费是否该取消的问题时表示,工信部将加大力度推动企业切实从用户需求的角度出发,重点考虑用户关注的、包括取消漫游费在内的各种诉求,将有关落实工作纳入企业日程,加快扩大使用市话、长途、漫游统一套餐用户的规模,推动资费进一步下降。

  闻库说,工信部一直高度重视取消手机漫游费这项工作,积极研究推动如何在电信资费市场化机制下推进取消手机漫游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通过促进市场竞争,引导企业推出市话、长途、漫游统一价格、无漫游费的资费方案;根据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协调推动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取消了京津冀地区的手机漫游费。

  据了解,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针对经常出差的用户,推出了市话、长途、漫游统一价格的资费方案,如4G易通卡套餐、4G飞享套餐、4G自由组合套餐,以及移动转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费方案等,这些都是无漫游的套餐。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这类套餐门槛价格目前已经降至10元左右,使用这类套餐的用户占比也在逐年快速增高,已近四成。另外,一些不经常出差的用户更倾向于选择针对本地使用而更优惠的资费方案。

  下一步,工信部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推动企业逐步取消区域内手机漫游费;继续坚持电信资费市场化方向,进一步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引导推动企业重点针对尚未使用市话、长途、漫游统一价格套餐的这部分用户需求,制定出台资费方案,逐步扩大使用统一价格套餐的用户规模,加快取消漫游费步伐。

  闻库指出,移动电话、本地费、长途费、漫游费,这种资费结构实际上源于移动通信发展的初期,受到网络组织、各地的经济水平、用户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投资等各个因素的影响。2008年,工信部下发了一个文件下调漫游费的上限标准,所以整体来看,只要不超过上限,政府就让企业来定价。经过几年实践,考虑到市场竞争愈发充分,资费水平逐年下降,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市场竞争,2014年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告》,对国内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根据市场的情况和用户需求自主确定具体的资费标准。

  闻库认为,从政府而言,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地推动竞争,促进企业来降费,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措施,而不是政府说今天把这个价降到零,明天把这个价降50%,后天这个价取消,这不符合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作的原则。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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