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威海市消费者赵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2005年7月31日凌晨,他的手机无故被订阅了“名家精品包业务”,每月要交给中国联通威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威海联通)8元增值业务费,若取消也必须交纳7月、8月的业务费。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赵先生通过诉讼维权,获退8元话费。
付费业务凌晨“附体”
赵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015年7月31日,他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你于2015年7月31日凌晨2点12分25秒申请的名家精品包业务已经办理成功,立即生效,可点击进入HTTP//wap.1。”赵先生气愤地说:“我都快60岁的人了,谁半夜不睡觉,凌晨2点还玩手机还申请业务呢?”
更让赵先生气愤的还在后头。赵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8月1日,他到威海联通营业厅去咨询此事,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这是他自行操作订购的业务包,收费8元/月,若现在申请取消,2015年9月份才能生效,他仍需要承担2015年7月、8月份产生的16元费用。
赵先生表示,他2015年7月31日凌晨并没有操作手机,也没有订购此项业务。
威海联通不认可赵先生说法,称从调取的赵先生手机号上网记录看,赵先生在上述时段,利用手机进行了大量的访问网页、订购等业务,其中就包括订购了“名家精品包业务”,在订购该业务中,赵先生还进行了二次确认。
威海联通表示,本着尊重客户、存疑退费的原则,将赵先生因订购业务包产生的话费全部返还,但是这种返还行为并不代表该公司存在过错。
联通愿退费不认错
赵先生对威海联通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赵先生认为,该业务包可能是威海联通通过后台操作为自己订购的。2015年8月6日,赵先生起诉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要求威海联通除返还扣除话费外,还要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法院予以受理。
赵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就此事起诉威海联通后,一个自称中信联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的熊伟多次找他,希望能庭外和解并要求其撤诉。赵先生从熊伟那里得知,涉案业务包系中信联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威海联通的战略合作项目,由凤凰网站和浙江天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操作,事发后其落实涉案业务包系凤凰网工作人员在后台操作的。
赵先生还告诉记者,2015年8月,一个4006571979的电话号码多次联系他,表示他因业务包扣费一事可以解决,后经赵先生查证,该号码系浙江天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多人通过网络投诉该号码强制开通信息服务。
威海联通返还话费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法院审理过程中,威海联通出具的证据显示,“名家精品包业务”为中信联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凤凰网合作推广,涉案业务包订购系因赵先生于2015年7月31日02:02:55至02:14:26之间访问凤凰网网页。
威海联通出具的一份赵先生手机上网记录详单中,载明自2015年7月31日01:55:14起至02:52:12止,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内,赵先生有500余项上网记录,其中有时长4秒时间访问了名为沃阅读的网址。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手机是一旧款手机,上网速度很慢,如果在不到1小时时间内点击500余项网页,非把手指累瘫、把手机累死机。对这些上网记录,赵先生并不认可。
法院认为,威海联通提供的赵先生上网记录所显示订购业务的时间、操作时长及此后浏览网页的记录存在不合理之处,威海联通主张系赵先生自行订购涉案增值业务证据不足。在2015年7月份的话费中,威海联通收取了赵先生8元的“名家精品包业务”增值业务费,并无合理依据,应当予以返还。由于威海联通在接到赵先生起诉后,2015年8月份该业务产生的增值业务费威海联通并未实收,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威海联通返还赵先生话费8元,驳回赵先生其余诉讼请求。目前,此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