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通宽带提速网页截图。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耿记安
2013年7月,河南省内黄县消费者宋先生在“河南联通宽带开始免费提速了”的广告宣传下,为自己家的宽带办理了免费提速业务。事到如今他才发现,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一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收取每月10元钱的宽带提速费。宋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和违规收费。
【反映】
免费提速成忽悠
12月3日,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是中国联通的宽带用户,2013年7月他看到内黄县工人路联通营业厅的广告,称河南联通公司开始为消费者免费办理宽带提速,只要符合条件的联通宽带用户,就可以免费提速到10M,“花4M速率的钱,用10兆速率的宽带”。
宋先生符合条件,于2013年7月12日在内黄县工人路联通营业厅办理了宽带提速手续。当时双方约定,宋先生每年缴费810元,享受10M的宽带网络,同时绑定一部联通手机,每月可免费拨打60元的电话。
今年10月底,宋先生发现他绑定的联通手机出现欠费。宋先生通过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查询话费详单发现,原来联通公司除了电话费外每个月还收取一笔10元钱的额外费用。宋先生到内黄县工人路联通营业厅咨询才知道,从2013年8月份起,中国联通内黄分公司一直在收取自己每月10元的宽带提速费,迄今,已收取宋先生16个月160元钱。
当初办理时联通公司明明承诺的是免费提速,怎么又突然出现了宽带提速费呢?事后,宋先生多次找到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要求对方提供收取消费者10元/月宽带提速费的依据,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没有结果。
【调查】
业务受理单疑被冒签
12月5日,记者来到内黄县见到了宋先生。“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没有和我说过每月10钱宽带提速费的事情,只是说免费提速。”宋先生告诉记者,迄今为止,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没有向他提供收取每月10元钱宽带提速费的依据。
宋先生当初办理业务的受理单不慎丢失,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给他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的受理单复印件。记者在这份受理单复印件上看到,2013年7月12日,宋先生办理了宽带提速业务,选择了亲情1+无限长市费用共享套餐69元4M光纤计划(光纤宽带)(10元提速),并在优惠信息第2条中注明“(安阳)宽带提速功能使用费10元”。
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初在营业厅办理业务时没有见过这份受理单,受理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签,怀疑这是被营业厅人员偷梁换柱代签的一份受理单。记者现场查看宋先生的签名,与受理单复印件上的签名差别较大。
采访中,宋先生告诉记者,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存在3个问题:明明承诺免费宽带提速,却暗中收取宽带提速费;假冒消费者签名伪造业务受理单;从2014年起,河南省全省对新的联通宽带客户均已停止收取10元/月的宽带提速费,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却仍在收取宽带提速费。
12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内黄县工人路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14年7月起,对于新办理手续的联通宽带用户,不再收取宽带提速费。对于之前的老用户,10元/月的宽带提速费还在收,除非消费者到大厅更新办理套餐业务。
12月15日,记者致电河南联通公司10010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通过联通公司的提速网站办理网站提速手续,是免费的,但如果是在营业厅办理,就会收取宽带提速费。河南省不同城市收取宽带提速费的标准不一样。至于宋先生家的宽带是否应该收宽带提速费,她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再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接到河南联通公司的回复。
【声音】
收费行为涉嫌侵权
12月15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李汉生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宋先生在使用联通宽带业务时,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都受到了侵害。宋先生有权依法要求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对自己被多收取的160元费用作出“1+3”赔偿。
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曹明睿副教授认为,明明承诺的是免费提速,却收取消费者10元/月的宽带提速费,还假冒消费者签名伪造业务受理单,中国联通内黄县分公司涉嫌欺诈,宋先生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有关部门应予查处。
12月15日,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内黄县被违规收取宽带提速费的联通宽带用户还有很多,且还被蒙在鼓里,必要时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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