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被投诉对象】OPPO手机厂商
◆【投诉主题】以手机“外观有破损”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投诉人】消
■杨宝学 本报记者 刘传江
在“三包”期内,手机出现故障,厂家以“外观有破损,整机不再享受‘三包’”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有关专家认为,厂家规定外观受损整机不能“三包”,人为扩大了免责范围,涉嫌违反有关法规。“外观受损”不能成为手机“三包”的挡箭牌。
屏幕有裂纹拒“三包”
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消
10月29日,记者致电OPPO手机售后客服热线,客服工作人员称,手机有人为损坏,即终止“三包”服务,手机屏幕有裂痕可能是由外力导致的损坏,这种情况会导致手机其他零部件损坏,存在其他隐患,根据“三包”政策终止保修。
记者登录OPPO官网,看到其手机“三包”政策中规定,保修服务仅限于正常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及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其中包括因不可抗拒力(如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损坏;产品自然磨损(如:外壳、键盘、显示屏、天线、附件等)。同时规定,外观损坏(磨损、刮花等)将不享受退货服务。
11月7日记者获悉,经工商调解,OPPO仍然拒绝为
“外观受损”成挡箭牌
近日,记者致电摩托罗拉、联想、华为、HTC等多家手机品牌客服电话,均被告知手机外观有损坏整机不享受保修服务,但建议消费者到维修站检测,以实际检测结论为准。
记者在HTC329d手机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一条提示:请注意保护好设备屏幕,防止磨损、划伤或挤压,此类损伤均被认为是人为损坏。HTC手机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手机外观出现问题整机不能保修。联想手机客服人员对记者说,外观有人为损坏整机不能保修。记者在华为手机官方网站手机售后服务政策中看到,在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六项内容中,涉及手机外观的有四项,包括由于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于意外事故或不注意保养引起的损坏;由于不正确的测试、保养、调试或其他变更引起的损坏;使用中引起外壳或其他外部元件折损等。记者致电华为手机客服热线,对方答复称,手机外观一旦出现人为损坏,整机不保修。
记者注意到,手机外观有损坏整机不“三包”早已是手机厂商的普遍做法,有关纠纷也频频发生。本报9月2日A3版以《酷派5210S触屏失灵消费者维权难讨公道》为题,报道了安徽省合肥市一位消费者今年年初购买了一部酷派5210S手机,刚用两个多月,便出现触屏不灵的故障,售后部门以手机屏幕有划痕为由未予保修。经鉴定,该故障并非消费者人为造成。最终,厂家给予换机并承担鉴定费。
通过检测认定责任归属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部长张来斌认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对产品质量承担担保义务,并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三包”义务。手机“三包”中规定,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和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强调的是因消费者过错导致手机损坏,经营者不承担“三包”义务。因产品性能原因导致不能使用的,经营者不能免责。消费者将手机屏幕等外观损坏,经营者若不能证明与主板损坏有必然联系,就不能免除承担“三包”义务。除非经营者拿出直接证据包括第三方检测,证明二者有直接关系,才能免除“三包”义务。手机厂商以自己制定的外观损坏整机不“三包”作为免责条款,不公平不合理,是无效的,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不能作为抗辩依据。
北京高盛律师集团律师孙威认为,现在大屏幕手机非常多,使用中划伤难以避免,从公平公正原则出发,如果不影响使用功能,仅仅是存在划痕,消费者不应丧失手机“三包”的权利。手机生产厂商的“三包”义务,不能因消费者的使用疏忽致外观破损而轻易免除。如果只是外壳划伤,该划伤形成时并未对手机内部造成损伤,消费者要求维修除划伤部位外其他手机零部件的性能故障,手机生产厂商应予以维修。如果无法直接判定外部损伤形成时的撞击是否对内部性能产生影响,从而不能判断是否系手机性能问题形成的直接原因时,就需要相关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来确认责任,而不能以厂商的主观判断为依据。在目前法律规定没有细化的情况下,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互相协商配合,先查清事实,再追究责任的态度,心平气和地处理该纠纷。
为�#�����S��V�?为何不从用户8月份当期话费余额中扣除,却采取视同用户欠费的模式,偷偷收取用户滞纳金?”
移动此举涉嫌侵权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认为,福建移动公司这种“釜底抽薪”式收取滞纳金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前用户依照合同约定获得福建移动公司的赠费,因此5月、6月并不存在欠费的情况。8月30日双方解约后,福建移动公司要求收回5月、6月的赠费,应当通知用户,并从当期用户话费余额中扣回这笔赠费,或收回5月、6月赠费,再用用户当期话费余额去补足5月、6月账面欠款。在用户余额充足并无欠款的情况下,福建移动公司视同用户欠款收取滞纳金,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