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污染现状 电脑、手机、数码相机……数码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而且升级换代速度加快,这带来了大量的电子垃圾。同时由于回收渠道不畅,多数电子垃圾被私下拆解,造成的环境污染可谓触目惊心。电子垃圾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聚氯乙烯(PVC)、溴化阻燃剂(BFRs)、铅、汞、镉等重金属及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威胁。
近几年,北京街头蹬着三轮车回收旧电器的小贩屡见不鲜。“这些人回收来的旧电子产品转手就会贩卖给拆解旧电器的,拆解旧电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非常令人痛心。”某国际环保组织污染防治项目经理崔喜晶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崔喜晶介绍,在广东省某个小镇,许多当地人以拆解旧电器为生。可是,这个当地人赖以生活的行当,却也正在毁掉他们的生活。由于他们拆解旧电器的技术手段非常原始,在提炼一些贵金属的同时,电子产品中的其他一些有害物质,比如溴化阻燃剂(BFRs)、聚氯乙烯(PVC塑料)等等往往被随意处理,当地人的生活环境因此受到很大影响,有时候距离小镇几公里外都可以闻到刺鼻的气味。
“这个广东省的小镇只是我国旧电器产品的集散地之一。”崔喜晶强调,“在我国其他一些省市地区也存在着拆解旧电器的集散地,给周边百姓生活环境也造成不小影响。”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活跃着一些商贩,他们私自收购大量电子废弃物并运到偏僻的手工作坊集中地,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方式回收电子垃圾中的金属与其他部件。电子产品中的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当地的环境,同时也威胁着工人的健康。
据了解,电子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一旦释放到环境中,便难以清理或控制其带来的风险。持久性强的有毒有害物质会通过空气或水进一步广泛传播,然后通过直接接触或食物链威胁人体健康。电子垃圾中含有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危害,目前尚难以评估。
难以兑现的绿色诺言 世界各国目前普遍公认,对电子垃圾不论是焚化、弃置于堆填区或回收,都会产生很多问题。为了减少电子垃圾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西方部分发达国家出台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相关企业使用部分有毒物质加工制造产品。
比如,欧盟2002年通过的RoHS指令,即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要求生产商停止在产品中使用有毒化学物质和重金属,并规定除了在特定的情况之下,于2006年7月1日后禁止在产品中使用镉、汞、铅、六价铭和两种溴化阻燃剂。这包括所有欧洲市场上的电子产品,不论是由欧洲制造或被进口至欧洲。
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以及各国出台的法规,一些跨国巨头先后开始承诺放弃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产品,但践行诺言的过程却波折不断,甚至包括一些知名国际电子产品企业巨头一再推迟兑现承诺。
2009年,国际环保组织对部分知名跨国IT巨头多次曝光,其中包括惠普、戴尔、联想等知名品牌,原因就在于这些企业推迟在2009年底之前全面去除产品中的聚氯乙烯(PVC)和溴化阻燃剂(BFRs)的承诺。
比较具有戏剧色彩的是,2009年6月25日,环保组织3名身着防化服的志愿者来到惠普中国总部楼前,他们头戴面具,扮作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将3台写着“惠普:毒”的旧笔记本电脑交还惠普,并要求其立即停止向消费者提供含有有毒物质的产品。据介绍,个人电脑公司巨头惠普曾在2007年向全球消费者做出承诺,将在2009年年底之前逐步淘汰其电脑产品(不包括其服务器和打印机线)中诸如溴化阻燃剂(BFRs)和聚氯乙烯(PVC)的有毒物质。然而,在2009年初,惠普却在其网站上把履行承诺的时间悄然从2009年推迟到了2011年。
对环保志愿者的这一举动,惠普声称冤枉,并表示已采取行动消除了大部分溴化阻燃剂,并将以最快的速度减少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直到全部消除。
“电子企业尤其是那些跨国知名品牌,应争当优秀企业公民,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环保组织污染防治项目经理崔喜晶说,他们完全有能力、更有责任去率先履行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承诺。既然他们对消费者做出承诺,就应该言而有信。这些企业失信于消费者,至今还在不负责任地生产含有有毒物质的产品,让全球的消费者感到失望。
目前,去除电子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采取替代物质已经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特别是发达国家,如欧盟,甚至禁止含有这些有毒物质的电子产品进口。在我国,电脑行业使用聚氯乙烯(PVC)和溴化阻燃剂(BFRs)比较普遍。2006年,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6种有毒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后两者就是溴化阻燃剂(BFRs)的两种。
事实上,如果企业采用替代技术,去除有毒物质,不仅不会增加成本,反而会因替代技术的广泛使用,赢得更多的商机。苹果、索尼、松下等企业已经成功找到去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解决办法。一些业内人士呼吁,所有的电子企业都要积极去除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纠结复杂的回收难题 我国近几年产生的各类电子垃圾的总量也在逐年攀升。一些业内人士估计,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会制造出超过100万吨的电子垃圾。其中,电脑、手机占相当大的比例。虽然我国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不断增加,但是,目前尚未建立起一条有效的电子垃圾回收渠道。多数废旧电子产品散落民间,或被消费者随手丢弃,或被一些小商贩转卖给拆解废旧电子产品的小作坊。
据了解,这种现象虽然已经受到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资金、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制约,有关部门指定的一些拆解废旧电子产品的企业举步维艰,每年处理的废旧电子产品数量有限。目前,如何妥善处理废旧电子垃圾,减少电子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棘手问题。
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处理电子垃圾的责任,已由纳税人与当地政府转移至生产商身上。比如,早在2002年,欧盟通过WEEE指令(即电气电子设备废物指令)要求生产商于2005年8月之后开始承担回收其品牌的电子垃圾的责任,尤其是经济上的责任。一些跨国电子企业不得不开始更改产品设计,使产品在弃置和回收的工序时,工人可更容易、更安全地拆解回收。
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完善了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企业回收其品牌的电子垃圾,但是在一些法规尚未健全的国家,很多跨国企业采用双重标准,任由消费者随意处理自己生产的废旧电子产品。崔喜晶介绍,据估算,目前全球每年产生电子垃圾达到2000万至50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电子垃圾被私下拆解。
我国有关废旧电子垃圾的回收法规相对滞后。2009年初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终于有法可依,体现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及其销售渠道回收其废弃产品。生产者延伸责任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一项针对各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产品的政策。此政策的目标是鼓励生产商通过产品设计和工艺技术的改进,在产品寿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努力防止污染的产生,并促进资源的循环再用。由企业自己负责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这样会进一步促使企业改善产品设计,有效减少有毒物质的使用。
崔喜晶认为,设计制造了这些电子产品的企业最了解自己的产品构造与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理应负责对自己的产品做彻底的回收处理。只有当企业开始为回收和循环再用的产品付钱时,他们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设计更清洁、更易回收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