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独自进入四川黑竹沟景区后音信全无,家人及景区方面连续搜救17天未果,又突然现身拉萨。连日来,“主动失联”的27岁江苏无锡男子邹际在网络引发争议。昨日,新京报记者从黑竹沟景区了解到,景区已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并承担搜救费用63000元的处理决定。
主动失联因“需要安静的环境”
从5月6日至23日,邹际“失联”了17天。
5月3日,他与5名驴友相约从江苏无锡到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的黑竹沟景区游玩探险。5月6日,离开队伍后,他独自一人再次进入景区。
不久后邹际便离开了景区。当天,他乘坐提前在网上约好的面包车前往峨边。途中,他扔掉了两张手机卡,插上了一张提前准备好的171虚拟手机号卡。
根据媒体报道,邹际使用一张与其长相相似的他人身份证,并办了新的银行卡。此后,他先后到四川成都、阿坝、甘孜和西藏林芝、拉萨等地。直到5月23日,其在拉萨被网友认出。
在接受四川当地媒体采访时,邹际说,自己没有幸福感,与父母存在沟通障碍,生活、身体、工作状况都不好,因此“想去学中医调理,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他计划最终在色达一村民家中“潜心修行”,自学一段时间中医,再去拜师学艺。
景区称6.3万搜救费应由“失联者”承担
从5月6日进入黑竹沟景区,到23日现身拉萨一家小旅馆,17天里,邹际的家人及景区一直没有歇着。
邹际家人很快赶到景区,并自行组织了一批搜救人员。据媒体此前报道,一家人花费约20万元。
景区也组织人力搜救。“组织了上百人次进山找,晚上大队人马直接睡在山沟里,天亮了再继续找。”黑竹沟景区管委会主任郭云城告诉新京报记者,17天搜救,景区同样承担了不小的成本。“经核算,人工、伙食、租车的成本一共是6.3万元。”
当邹际“失联”最终被证明是策划已久的“出走”后,黑竹沟景区表示,搜救费应由邹际承担。此外,郭云城称,由于邹际不遵守景区管理规定,给景区的日常运营造成混乱,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理决定。
郭云城透露,相关处罚通知单和责令承担费用的通知单,已经于昨日以快递方式寄送至邹际家中。“如果他对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昨日,邹际的父亲曾致电黑竹沟景区,对儿子的行为表示了歉意。“他的父亲表示愿意承担搜救人员的帐篷和睡袋的费用,这部分实际上是小钱。”郭云城说。
新京报通过多种渠道尝试与邹际及其家人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 律师说法
主观危害小定罪难
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终却是一场“离家出走”,邹际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
多名法律界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其主观危害较小,景区可按照条例对其罚款,却难以将其认定为刑事犯罪。
北京永泽律师事务所王永杰说,尽管邹际的行为影响了黑竹沟景区秩序,也对景区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但是这些并非是邹际的主观故意。“他既没有毁坏景区财物,也没有故意针对景区,更多地像是一种恶作剧,只不过玩得有点大。”
在王永杰看来,按照“罪行法定”的原则,邹际的行为还没有触犯刑法。“景区可以依据管理条例对他作出处罚,但是更进一步的追责,可能也比较困难。”
此外,邹际冒用他人身份证一事,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根据其在此期间有没有实施犯罪活动来定。
本组稿件/新京报记者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