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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云南游”究竟打了谁的脸?
江苏消费网 (2015-05-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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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视频点燃了近期的旅游市场,一位导游再次将“低价团”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从最初的一边倒声讨导游,再到爆料导游是合同行程进店购物的,似乎事件反转的很迅速。在这起事件中,骂人的导游确实行为不当,然而,错的仅仅是导游吗?错的还有贪图便宜的游客、“赌团”的旅行社以及监管不力的旅游主管部门。

 

游客:待宰的羔羊    可怜?可恨!

 

明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何还固执的参加这样的旅行团?答案显而易见,因为足够便宜,便宜得令人无法置信。1块钱可以做什么?可能连一顿早饭都吃不上,如今告诉你一块钱可以出去旅游一趟,还包括机票、住宿和门票,这样的诱惑对很大一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抵抗的。这种明显低于成本几近白送的好事背后的隐患,大部分人也是明白的,这才会出现视频中导游破口大骂而游客几乎毫无回应的情况。

“能省则省,免费最好”是许多游客的消费观,然而天下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客观的市场规律也不可违背,一旦违背就有可能付出双倍的代价。这些所谓“低价团”、“1元团”甚至“零负团”所需的运营成本,最终都将不可避免地转嫁到游客头上,而形式上则是掏不完的自费项目以及进不完的购物店。

 

导游:披羊皮的狼    无耻?无奈!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团费不够,购物来凑!恐怕这是低价团导游的普遍做法,而能不能通过购物来填平成本,要看所带游客的购物能力,这在业内被称之为“赌团”。旅行社以超低价揽客,再将游客“贩卖”给导游,导游不但没有带团津贴,反而要支付给旅行社“人头费”,只有通过赚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来收回成本。若遇到豪爽购物的游客,导游赌团算是赢了;若遇到不肯购物的游客,赌团就有可能输掉,难免气急败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导游本身也成了低价团的受害者。游客付出相当低廉的团费,远低于成本,这个钱并没有哪位“善长仁翁”帮他们买单,而是转嫁到他们在购物区的消费当中,一旦他们没有履行合同在购物区消费的话,旅行社自然也没办法收回成本,导游也就白忙活了。

 

监管部门:沉睡的雄狮   缺位?反思!

 

其实,导游骂游客只是揭开了我国旅游业乱象的“冰山一角”,背后是旅游行业急功近利的畸形发展生态,如不统筹解决,而只是就事论事、浅尝辄止,类似的问题无疑还会出现。处理当事导游是必要的,但这不应是一个人的罪与罚。在旅游乱象突出的今天,旅游管理部门切实负起相应责任至关重要。

2013年我国出台的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令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的行为。然而法律实施两年有余,市场上的低价团、强制购物等行为仍屡禁不止,乱象丛生的行业市场丝毫没有悔改之意,这是法律的不健全,还是监管部门执行力的缺失?

贪图便宜的游客错了,违规的旅行团错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导游们也错了,而新《旅游法》的执法部门、市场的监管部门更应该反思。

有关人士提醒,天上从不会掉馅饼,当有一天真的有一块馅饼掉落在你的面前,千万别被它表面的香气所迷惑,别急着品尝,小心有毒。(胡婕)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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