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视界 » 出游贴士 >> 正文

出游贴士

国家旅游局提醒:警惕旅游消费三陷阱
江苏消费网 (2012-05-28) 来源: 新华网
阅读: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钱春弦)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又到旅游出行旺季。旅游欺诈手段,也开始花样翻新。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连续发出旅游服务警示,提醒广大游客眼睛要睁大,莫贪小便宜。

  “热情上门”细鉴别

  电子商务时代,“上门服务”已经司空见惯。但热情上门者,“送”来的未必都是真服务。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公布的最新案例中,刘阿姨老两口就在家里被骗。

  刘阿姨老两口计划近期去某地旅游。刘阿姨在对比报纸上各种各样的旅游产品广告后,选择了L旅行社并打电话咨询。对方很热情,得知刘阿姨老两口年纪大了,提出上门服务,老两口欣然应允。没多久,旅行社工作人员带着旅游合同和公章来到刘阿姨家,刘阿姨与其签订了旅游合同,并支付了旅游费用,该工作人员承诺两天后告知刘阿姨出团时间。可几天过去了,刘阿姨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再打电话询问,对方电话已停机。后经旅游部门查询,当地没有L旅行社。



  旅游管理部门提醒,我国旅行社是许可经营,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者选择旅行社,可以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也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资质。

  旅游者在旅行社服务网点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完备的旅游合同,如果确实需要上门服务,应要求工作人员携带旅行社相关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而支付旅游费用后,要让旅行社出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旅游券里有名堂

  近年来,为促进消费,景区加大力度促销,旅游券受到不少游客的青睐。不法分子打起了旅游券的主意,声名狼藉的“零负团费”也“变身”旅游券,现身港澳游。

  据报道,近日内地淘宝网涌现大量港澳旅游券,只花数元竞投,即可获得声称原价数千元的港澳旅游套餐。王女士夫妇就“中招”了。据悉,淘宝网上热销一款旅游券,2元钱就可以买到价值3980元的港澳4天3夜双人游优惠券。电话咨询时,对方说“受香港政府支持”,价格便宜外,每人还要交170元导游小费和50元口岸手续费。因为是优惠券,所以不会签订旅游合同。看到网上400多条成交记录,王女士毫不犹豫地下单报名。同行的人都是旅游券方式参团。四天下来,王女士在导游领进的购物店买了2万多元钻石、手表,回来鉴定都是山寨货。要投诉才发现,旅游券上的旅行社及联系电话全不存在。

  其实,这类“旅游券”属于恶性价格竞争,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香港政府也不知情。根据有关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网站应当注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旅游者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

  口说不算立字为凭

  “因为是优惠券,所以不会签订旅游合同。”其实是最显著的骗人行为“不打自招”。因为以任何理由宣称“不签订合同”,都属违法坑蒙行为。  国家旅游局公布的一个警示性案例中,陈先生一家计划利用假期去某地旅游。当事旅行社口头承诺没有自费项目。行程刚开始,导游就不断地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并向每人索要1000元自费项目费,不交纳,就威胁不给酒店钥匙,导致陈先生一家在酒店大堂等候达2小时。次日,在某景点,因没有交纳自费项目费,被导游甩在景区门口等候其他游客参观。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警示,无论网上还是线下交易,旅行社必须与消费者签合同,而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应要求写明由旅行社安排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住宿、车辆、餐食等标准,要坚决拒绝“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表述,“口头承诺”更绝不可信。

  口头不可靠,上门服务须警惕,旅游券造假,归根到底,旅游者要警惕“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不要将价格作为选择旅游产品的唯一标准,最重要的是排除贪图便宜的心理,切记“一分钱一分货”常识。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