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王照重
作为驰名中外的泰山景区,服务着来自全世界的游客,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工商局、泰安市消费者协会立足职能,积极探索更好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游客的多项举措,受到泰安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泰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泰安市消协会长高玲告诉记者,近年来,工商和消协以泰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旅游目的地,创建国际旅游名城,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举措,服务民生新方式。根据自身实际,工商、消协着重围绕服务来泰游客,经过长期调研,制定了《关于加大游客权益保护力度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受到泰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于5月21日被以市政府名义转发全市各职能部门。
泰安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泰安市政府以“泰政办发【2011】31号”转发《关于加大游客权益保护力度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预示着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泰安市旅游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初步形成了由部门协调促动,变为政府主导,工商、消协牵头带动,各级各单位密切配合的新格局,使泰安市消协、消保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是泰安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重点。泰安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各级旅游、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与工商、消协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并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协作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让小纠纷处理不出经营点,大投诉处理不出主管部门。
小额旅游投诉先行赔偿制度,也是《关于加大游客权益保护力度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游客消费的特殊情,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按照通常的投诉渠道耗费时间,耽误游客行程。泰安市工商、消协表示,为了不耽误游客行程,游客的小额(一般在200元以内)投诉,经认定是商家的责任,可以由消协或者职能部门采用先行赔付的方式,让游客权益得到维护的同时,也不因此耽误行程。
淄博游客夏先生,就是现行赔付制度的受益者之一。 6月1日,他带着孩子去泰山旅游,在爬山途中为孩子买了一顶遮阳帽,花了25元。往山上爬了一阵子才发现,帽子有开线的情况,就在下山的时候,与商家协商调换。商家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调换,双方争执不休,夏先生下山找到了景区消协。经核实,遮阳帽开线并不是人为所为,消协答应了消费者15元的索赔要求,并主动提出了2元公交车费的赔偿,为商家先垫付了17元,让夏先生满意地赶上了返程的列车。随后,消协又跟商家沟通,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把17元钱还给了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