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曦涛
近日,国家旅游局质监所发布今年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活动旅游服务第1号警示,总结了出境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旅游局提供的投诉案例中,消费者蔡先生的经历具有典型性。蔡先生参加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遇到了一系列窝火的事情:由于出发前没有在国内兑换外币,抵达目的地后与地接导游以15%的汇率差额兑换,损失不小;住宿的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某某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用餐后感到不适,本以为是水土不服,后来才知道接待餐厅未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参加自费潜水活动,广告宣传说30分钟的潜水将会看到五光十色的海底珊瑚,结果却只有15分钟的水底面包喂小鱼。
针对诸如此类的出境游“猫腻”,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旅游者应尽量参加出境游组团社召开的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了解出游期间大致的汇率情况及境外旅游目的地外币兑换方式。
旅游者应当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合同中出现“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以合同方式约定自费项目,要求出境游组团社提供自费项目的名称、价格和简介,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旅游者遇到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其参加自费活动的情况,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作出处理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