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 婕)近日,内地消费者赴香港旅游时,个别导游强迫内地游客购物及行程安排不当的事件时有发生,挫伤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扰乱了赴香港旅游的市场秩序。为减少旅行社与游客因行程安排而发生纠纷的可能,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在赴香港旅游时,要货比三家,避免因选择过低价格的旅游团而导致的强制性购物问题产生。
二、根据2010年7月15日生效的《〈向内地入境旅行团游客派发行程表〉指引》,旅行团抵港后,导游须向所有游客派发《行程表》,并注明:游客请保留此行程表以保障权益,行程表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资料,如香港接待社的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以及接待社联络人的姓名及联络电话等信息;2.行程内容,包括行程中的膳食、住宿、交通、游览、娱乐等详细资料;3.收费项目,如列明所有自费活动的收费、服务费及其他额外收费项目的详细资料;4.游客须知,如清楚列明游客的权利、责任和保障等资料。
三、香港旅游业议会规定:1.凡经旅行社安排到登记店铺购物的游客,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也不得强留游客在登记店铺之内。游客如对所购货品不满,并于购买日起计6个月内提出退款,均可获《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的保障。同时,游客必须凭单据正本办理退款手续,有关货品并且必须没有损坏,亦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便可获得全额退款;2.游客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自费活动,对于不参加自费活动的游客,接待社将提供适当安排。
四、香港旅游业议会已明确要求经营内地入境团的旅行社、登记店铺及导游工会恪守良好的业务守则,并遵从议会的规例,对于侵权严重的将给与撤销议会会籍和导游证、撤除登记店铺的资格的处分。
五、同时,香港旅游业议会还增加景点和登记店铺的巡查次数,特派巡查员巡查店铺,巡查员还会在店铺逗留最少30分钟,观察游客能否自由出入店铺。如有游客需要协助,巡查员会给与帮助并记录具体情况,以及向游客提供投诉表格,便于议会跟进。
六、消费者在赴香港旅游过程中,出现消费纠纷后可以拨打相关热线电话:香港旅游业议会入境游客服务热线:(852)28070707;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热线:(852)29292222;香港旅游发展局热线:(852)25081234,或登录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网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