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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4日,年仅5岁的秦某将手伸入正在使用的空气调节扇中,被电击伤致死。秦某的父母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商及生产厂家佛山市顺德区雄才电器有限公司赔偿26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雄才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致使秦某被电击身亡,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不担责。与此同时,秦某父母对儿子未尽到足够的监管和保护责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雄才公司被判处承担索赔金额的80%,即21万余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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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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