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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聚焦双11•购物更有谱|浙江湖州消保委提醒:“尾款人”请冷静!
江苏消费网 (2023-11-03)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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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11”价格战已硝烟四起,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宣称低价开卷。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浙江省湖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规划,理性消费,按需购买,谨防陷阱。

  消费者要注意标价陷阱,警惕心仪商品是否在活动前先涨价再打折,最终购买的商品价格还是平时价格。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留意平时标价,或购买前进行多平台对比,避免落入商家标价陷阱。

  《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另外,当交完“定金”,如果又不想购买该物品,不想付尾款的话,商家一般不予退还定金。消费者在下单前要厘清定金、尾款、退款规则。

  直播带货诱惑多,消费者千万不要被主播带货话术和滤镜技术打乱了购买规划,囤货过多造成资源浪费。由于直播节奏较快,下单前要提前看清楚是不是同一款产品,品牌、型号、参数和数量都要一一核对,切勿为了追求低价激情下单,最后又发现货不对版。

  消费者确定好要买的商品时要看清页面是否存在现货,或者预售时间自己能不能接受,要及时跟客服沟通清楚发货时间,不要早早下单买好却迟迟等不到物流信息,耽误使用需要。

  此外,消费者在网购平台购物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相关促销页面,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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