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饰品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很多商家为了更好地拓宽珠宝饰品销路,在销售金银珠宝饰品时会打出回购、以旧换新等促销牌。但在实际回购和换购中,消费者却遇到了不少门槛。
11月28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日,朝阳区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2018年10月,宫女士在中东大市场六六福珠宝花费10800元购买钻戒等两款首饰。后来,六六福珠宝注销,重新注册了“朝阳区恒发珠宝店”,牌匾名为“中国珠宝”。宫女士按通知到“中国珠宝”换取了相关凭证,商家承诺4年后可全额回购。然而,宫女士近日前往“中国珠宝”办理回购时,工作人员告知其钻戒有磨损,无法回购。
经核实,商家称每一款珠宝饰品在销售时都有称重,并在信誉卡和保值协议以及鉴定证书上标示了重量,现回收时称重与标重不符,无法进行回购。而宫女士表示,商家销售时没有进行现场称重。消协工作人员就宫女士反映的问题与“中国珠宝”多次沟通,但商家均以饰品重量与购买前称重相差不符而拒绝给投诉人回购。
在处理过程中,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就宫女士钻戒饰品重量减少问题与商家负责人进行沟通,核实了该款钻戒的鉴定报告,并对报告上标注的钻戒重量与销售时复称标注的重量进行核对。
因宫女士该款首饰的材料主要是钻戒和18K金,商家认为缺少部分应是在18K金材料上,但经过佩戴无法判定为何产生较大的损耗。钟萍就钻戒出现问题咨询了相关鉴定机构,对方回复无法履行鉴定。
钟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长春市消协共受理该类投诉418件,与同期相比大幅度增加,投诉主要问题有:一是店面消失,回购换购成为空谈;二是“一口价”饰品回购换购说道多。金饰品在销售时,有的按克数加工艺费销售,有的按“一口价”销售。消费者对“一口价”首饰的回购,只能按日金价损失工艺差价进行回购;三是换购回购暗藏各种门槛限制。消费者投诉反映,当初购买金饰品时,服务人员并没有告知其在回收时会有折旧费,只是承诺回收。如果消费者当初购买了“一口价”金饰品,在以旧换新时只能对应换“一口价”的。要想换称克卖的饰品,消费者手里的换旧金饰品也只能称克。此外,还存在首饰断裂、焊点开裂、成分不足,镶嵌类饰品的钻石(宝石)脱落、变形,首饰发生褪色或变色等情形。目前,首饰鉴定只是针对钻石成分、贵金属含量和等级进行鉴定,对钻石脱落、首饰断裂的原因及设计工艺仍无法判定。出现的相关纠纷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此外,耗损率规定值是否规范也难于判定。
长春市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对待首饰销售促销信息。首先,要选择有信誉的商场及珠宝店,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应该从首饰品牌、品质及商家信誉方面进行考虑,警惕商家“全价回购”“免费换”“零工费换新款”等促销宣传。其次,要仔细了解回购、换购条款及规定。应注意了解回收价格,是否有折旧费、耗损计算、工艺费等细节,以及后续的回购更换方法。此外,要重点关注珠宝饰品的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如名称、产地、等级、重量以及相关证书等。回购及置换要保持谨慎,购买黄金饰品前,要学会辨别黄金饰品的种类,如足金、硬金、K金、彩金,了解其含金量和计价方式,软足金饰品一般是按重量销售,硬金、K金饰品一般按件销售。
钟萍强调,消费者购买珠宝饰品时一定要索取有效发票,并要求经销者在发票上对所购珠宝饰品的名称、产地、等级、重量,以及相关证书的编号注明清楚,方便事后维权和接受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