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赵某通过某业主群的群接龙微信小程序在徐某发布的团购商品链接中下单购买“富安娜”床上四件套,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徐某指定的账户转账229元。到货后,赵某发现所购商品并非“富安娜”正品,他认为自己是在徐某处购买了商品并转账,且是因为他的宣传才购买了该商品,所以应由徐某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价款的赔偿。徐某则表示,商家贩卖假货自己并不知情,并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商家要求退款。赵某多次沟通无果,于是向浙江省临海市消保委投诉,请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调查,要求徐某退还货款。
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徐某通过在微信群转发编辑商品具体信息、图片的方式,持续性地向群成员推销帮卖商品,在行为上对交易关系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在目的上为赚取佣金促成订单,具有明显的营利性,且未向消费者明示自己身份性质,应认定为经营者。同时,商品并非“富安娜”正品,但徐某发布商品信息,并以“富安娜四件套”“国内正品授权”“因疫情滞留”等文字进行虚假宣传,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最终,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徐某同意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价款的赔偿。
案件评析
群接龙微信小程序系新型线上销售商品平台。近年来,因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微信群接龙团购商品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模式。微信群接龙帮卖团长,以推广商品链接方式赚取佣金,具有销售行为长期性、销售货源不固定性、直接面向群成员销售、以营利为目的等特点,符合经营者特征。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擦亮眼睛,警惕社区团购群陷阱,切忌盲目选购。尽量选择官方提供的团购渠道,如自行选购,尽量选择大平台或者查看组团人的资质、团购评论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