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名上海消费者预订酒店时,在某OTA平台(在线旅游平台)搜索五星级酒店,选择了一家价格合适的预订。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酒店的环境很差,一查才知道自己订的是平台自己评的“五钻酒店”,不是大众以为的五星级酒店。她感慨:“平台把自己的‘五钻酒店’和五星级酒店混淆在一起,真让人防不胜防!”
在某平台上,点击“选择价格/星级”按钮,出现“四星(钻)”“五星(钻)”等选项。进入酒店订购页面,五星级酒店的标识是五颗黄色的小星星,而“五钻酒店”的标识是五颗黄色的小钻石。到底是“五星酒店”还是“五钻酒店”?傻傻分不清。事出反常必有妖,在混淆“五星酒店”“五钻酒店”上亦是如此。背后原因不难分析,还是利益作祟。
目前,国内酒店数量超过40万家,而挂牌的星级酒店不到1万家,超过97%的酒店无法进入星级评价系统,这是平台推出“钻级”评价体系的初衷。初衷无可厚非,但夹带私货就不妥了。除了有混淆视听的嫌疑外,据很多消费者投诉,不少“五钻酒店”给人的消费体验远达不到预期。笔者搜索发现,五星级酒店的头衔不是想得就能得到的,需要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评定标准十分严格,包含84项硬性指标。而“五钻酒店”,更多地给人一种平台自说自话的感觉。
当一些平台试图混淆二者之间的区别,甚至将二者并列时,难免给人一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印象。而这一行为本身也是被明确禁止的。早在2019年8月,《包价旅游产品说明书编制规范》和《旅行社旅游产品质量优化要求》两项旅游行业标准就对将旅游酒店描述为“国际五星”“当地五钻”的做法予以限制。同理,在星级评价体系之外,“钻级”评价也不能胡来。因为这样的做法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眼下,问题客观存在,消费者也有怨言,就必须重新审视所谓的“钻级”评价体系。一方面,要规范“钻级酒店”的评价标准,不能任由酒店或平台自说自话,“钻级酒店”与星级酒店的区分也应该做到“提示明显”,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对任何打擦边球或浑水摸鱼的行为都应该保持“零容忍”的姿态。
总之,别让“五钻酒店”浑水摸“五星酒店”的鱼,这般“五钻搭戏、利益唱台”的事情还须引起重视,不能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只有规范立起来、监管实起来,才能杜绝行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