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7日《浙江日报》报道,微信已经成为很多人离不开的通信工具,熟练运用表情符号,也成为必备技能。但是,或许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经检索裁判文书网,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
表情符号有利于网络交流的情感化、趣味化和简约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字难以表达的情绪态度。然而,正因有趣、简化,没有统一的含义标准,对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具有较强主观性。同一表情符号不仅在不同手机设备中存在显示差异,在不同网络群组之间也可能引发迥然不同的解读。比如,一些人常用的“微笑”表情在部分新生代眼里可能有敷衍、讽刺的意味,人们对一些具有中性含义的表情符号极有可能存在不同理解。这些都加剧了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解读难度,甚至不同法院对表情符号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持不同意见。
表情符号逐步写入判决书,证明法治正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和变化,这种与时俱进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但同时应该审慎为之。
要充分发挥表情符号的“呈堂证供”作用,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对表情包的法律效力作出进一步规范。社交平台账号存在被盗用风险,聊天记录可能造假,截图可以修改,对相关证据,司法机关要先进行一系列严格验证。同时,形成完整的、互相印证的证据链。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民众法制意识,凝聚更多关于认可电子证据的共识。
表情包被采信为证据的相关判例提醒人们,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明确表达,比如不动产等重大交易、订立遗嘱、电子转账借款还款等。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才可能最大程度还原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同时,要注意对相关聊天记录进行留存,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维权举证。
开启表情符号与“呈堂证供”的法律链接,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为民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周全的保障,也为人们的网络行为划出更清晰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