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7日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有网友爆料称,包括她家商铺在内的一排商铺招牌上的汉字被换成了拼音字母,对生意产生一定影响。辖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目前,当地已连夜制作临时中文标牌进行更换。
招牌如何设计,本是商铺自家的事,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职能部门是不应干涉的。然而,不少地方都发生过类似商铺招牌被强行干涉的事,有的地方要求依照统一标准、统一样式制作牌匾,有的地方的路边商户装潢甚至出现过“墓地风”。面对有关部门的要求,商铺虽然明知这种改变可能影响生意却不得不服从,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额外的经营成本,也往往敢怒不敢言。
为何要把商铺招牌换成拼音?有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统一美化。那么问题来了,拼音式的招牌美吗?商家此前的招牌又丑在哪里?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要求,“汉语拼音在公共设施中不能单独使用,需要使用汉语拼音时,可加注在汉字的下方。”不难看出,诸如商铺招牌,“使用规范汉字”是法定要求。因而,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这种明显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干扰商家经营秩序的做法;另一方面要提高惩罚力度,除了道歉、批评,还应对乱作为、权力任性等给予问责。
事实上,坊间每年都会组织专家评定“十大最丑建筑”等,亦有人把建筑审美划分为三种:权力审美、专家审美、群众审美。某种角度上,那些不讲情理和法规,利用职权将自己的“审美观”强加于商家的做法,正是“权力审美”的一种表现。上述地方要求更换统一制式的店铺招牌,也有权力越界之嫌。不仅可能损害商家的利益,而且可能有损职能部门形象。
近年来,类似的事情在各地不时发生,其结果也大抵相同——尊重民众和商家意见,将招牌改回原来的样子。几经折腾,没有赢家。责令商家更换统一招牌,这种权力并不大,但对商家来说,这种基层权力的威力不小。商家如果不服从,基本上很难继续平静地做生意。从小处来看,这种“权力审美”不会产生多严重的影响,但约束不住这种“微权力”,地方的营商环境就会遭到破坏,进而可能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商家意愿,才能减少“权力审美”的发生。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权力审美”可以更应该与“群众审美”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