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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商家网上售假被判赔百万的警示意义
江苏消费网 (2020-07-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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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鼓励消费者通过个人力量维权,但更愿意看到网购平台能够以公司为主体向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说不。这样既维护平台的形象和信誉,净化了网购市场的环境,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苑广阔

  记者7月27日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获悉,某商家因出售知名假冒化妆品被京东商城下架、撤店,商家将京东商城平台运营商京东公司起诉至法院,随后京东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该商家支付违约金。经过公开审理,大兴法院依法判决商家赔偿京东公司违约金100万元。据悉,本案是北京首例对商家网上售假判处惩罚性违约金的案件。

  这起网络商家与网购平台之间的纠纷和官司,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是被京东公司关闭店铺、冻结钱包的商家,把京东告上了法庭,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是京东公司以对方严重违约为由,提起了反诉,并且最终打赢了官司,法院判决商家向京东赔偿违约金100万元。纵观国内,这样的判决也不多见,所以具有更大的警示意义。

  正如有网友所说,对于商家来说,自己在网络上销售的是否是假冒伪劣产品,应该心知肚明。那么在被网购平台和被假冒的品牌方发现以后,本来应该感到理亏才是,结果这个商家反而高调地把网购平台告上了法庭,希望为自己“维权”。这意味着,这起官司还没开始打,这家公司就已经“输了”。而法院通过判决,要求商家对网购平台作出高达10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赔偿,其法律导向意义也很明显,那就是向这种公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说不,让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从而警示更多的商家要守法经营。

  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就是这起维权官司,是发生在网络商家和网购平台之间,而不是涉嫌售假的网络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从原因上来看,当然是因为售假商家违反了双方的协议,同时也因为售假行为严重损害了网购平台的形象、声誉,在消费者当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从客观效果上来看,网购平台把售假商家告上法庭的做法,更加有利于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由某个消费者因为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而把商家告上法庭,当然也可能会赢了官司,维护自身权益,净化网购市场,但是个人维权成本,包括金钱、时间、精力等,都将十分巨大,这也是为什么鲜有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而通过法律维权的原因所在。说到底,不是消费者不想维权,而是因为维权的成本超过了个人的承受能力。

  我们鼓励消费者通过个人力量维权,但更愿意看到网购平台能够以公司为主体向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说不。这样既维护平台的形象和信誉,净化了网购市场的环境,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当然了,网购平台对维权的重视,即是对网络商家的警醒,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诚信经营,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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