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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套餐选择权不能总隔空喊话
江苏消费网 (2019-05-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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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用户可以选择新套餐,此项公共政策从颁布实施到现在,从来就没有执行到位过,已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只有让违规的电信企业受得应有的处罚,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才能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吴睿鸫
   “与5年前相比,固定网络和手机上网流量资费水平降幅均超过了90%,用户月均使用移动流量达到7.2GB,为全球平均水平的1.2倍。”在5月21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信部负责人表示,提速降费开展5年来成效明显。记者还注意到,针对老用户不能选择新套餐这一群众反应强烈的的问题,工信部将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严查。(据5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工信部郑重承诺的 “严查老用户不能选择新套餐”,无疑给消费者带来福音,意味着今后可以享受自由选择各种套餐的权利。
   可是,理想与现实间总是有些距离。老用户可以选择新套餐,消费者享有平等选择权,这一提法已有13载漫长的历史了。早在2006年原信息产业部就下发 《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指出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
   2014年5月9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再次重申,用户对资费方案的选择权。
   不仅在公共政策颁布实施上,工信部对用户互联网套餐转换问题方面,更是连续多年进行专项整治。如今,工信部再次发布《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严禁出现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等行为。这显然意味着,此项公共政策,从颁布实施到现在,从来就没有执行到位过。
   根据边际效应递减原理,相同的内容每重复一次,其效力就减弱一分,重复的次数越多,效力就越差。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老用户不能选择新套餐,已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这种现象正在侵蚀着国家政策的公信力。
   就这次老用户不能选择新套餐问题,从整个报道来讲,光提到“严查”两字,只字未提任何处罚意见。现在公众最为担心的是,“严查”是否仍旧像以前那样,在媒体公布一下,表明态度就不了了之了吗?
   让这些违规的电信企业,受到应有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否则,所谓的制度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
   言必信,行必果。顽疾需用重典,唯此,才能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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