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发布官微(官方微信公众号)称,福州金逸影城紫阳巨幕店等5家影院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多项权益。福州市消委会将针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院进行约谈,规范电影放映市场秩序。
福州市消委会称,今年上半年该消委会共接到关于未提供免费3D眼镜投诉11件。近日据福州当地媒体实地调查,发现金逸影城(紫阳巨幕店)、台江中影星汇电影城、台江MGF私影汇、星美国际影商城、金逸影城I-MAX(万宝商圈店)、金逸影城(城门新天宇店)、横店电影城(五四路店)存在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情况,说明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上述影院的行为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多项权益。首先,电影院不为观看3D电影的消费者提供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影院提供3D电影放映服务,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而3D电影不同于普通电影,必须借助3D眼镜才能进行正常观看,因此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是电影院的应尽义务,其票价中也理应包含了3D眼镜的相关费用。在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后,电影院却不提供3D眼镜,未尽到合同随附义务,致使消费者无法享受到与票价对等的放映服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次,电影院未提前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3D眼镜作为观看3D电影的必需设备,电影院理应提供免费3D眼镜、消费者自带或另行购买3D眼镜等多种服务方式,供消费者进行选择,其中无偿提供消费者免费使用作为方式之一必须予以保留。电影院在通过网络销售电影票时未提前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致使消费者在购票时无法对影院进行选择,而到影院现场后才发现需自备3D眼镜,为了不放弃观影,只能在电影院购买3D眼镜,电影院这种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电影院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无效条款,涉嫌强制消费。影院在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之外,再额外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的行为,是人为地把电影票和观影的工具进行了分割。电影院即使在购票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或者在影院大厅公示不免费提供3D眼镜告示,但因其免除了电影院提供免费的、符合卫生标准的3D眼镜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有偿购买使用3D眼镜的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提供3D眼镜的义务,且按服务属性的不可分割性,这种分割的、单独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合理的,涉嫌强制消费。
接到当地媒体反映的情况后,福州市消委会对此问题十分重视。福州市消委会将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院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进一步规范电影放映市场秩序,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福州市消委会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观影过程中发现相关侵权行为时,也要积极发声,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