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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东方邦太专卖店关门跑路 厂家拒担责
江苏消费网 (2016-01-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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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刘女士的订货收据显示其已经 交 付 1.5万元定金。

  ■刘军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专卖店收货款后,不管发货和安装就“跑”了,这让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两名订购东方邦太橱柜的消费者气愤不已。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长明认为,消费者是看厂家品牌下订单的,作为生产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品牌声誉,应承担部分责任,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付清全款下订单人去楼空无货提

  最近,杜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投诉称,2015年7月11日,东方邦太橱柜响水专卖店开展促销活动,经销商宣称消费者现场下单后,订单直接发给厂家,可以尽快供货,而且厂家区域经理也在促销现场,很多人都下了订单,并当场付清全款。

  然而,2015年8月底,东方邦太橱柜响水专卖店老板突然失踪,许多消费者订单无人负责。

  无独有偶,刘女士也在东方邦太橱柜响水专卖店付款1.5万元,订购了一套东方邦太橱柜,当时,也有东方邦太厂家代表在现场组织促销活动。后来,刘女士准备提货时,发现专卖店老板失踪了。

  令杜先生和刘女士不解的是,他们订的是东方邦太橱柜,经销商做促销活动时,厂家也派人到现场,现在经销商失踪,厂家也不管,让他们无法接受。

  厂家自称受害者未明确处理方案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消费者核实相关情况后,与东方邦太橱柜厂家——南京邦太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企业苏北区李经理称,他也无法处理此事,建议消费者自行维权,向法院起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又联系上负责东方邦太橱柜江苏市场的张经理,对方表示了解相关情况后再给予回复。此后,张经理一直未予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再次设法与东方邦太厂家办公室联系,询问厂家对此事的处理意见和态度。之后张经理来电回复称,厂家已与消费者见面沟通,准备先统计一下订单情况,帮消费者测量尺寸,核算成本后,再提出具体处理方案。

  据张经理介绍,对于经销商,厂家基本不收保证金和加盟费,此次响水专卖店负责人收取消费者订货款后失踪,厂家也是受害者,现在也在寻找失踪的经销商。考虑品牌形象问题,厂家同意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补偿。

  记者看到,杜先生提供的“东方邦太橱柜合同单(南京邦太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上写有“款已付清”字样;刘女士的订货单据也显示“定金(大写):壹万伍仟元正”。两人的订单均盖有“东方邦太整体橱柜响水专卖店”印章。此后,杜先生和刘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馈称,经沟通协商,厂家代表表示,尽量不让消费者承担损失。

  选择经销商失察生产厂家应担责

  经销商跑路造成消费者损失时,作为厂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防范和维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咨询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长明。

  徐长明表示,首先要确定专卖店和厂家是什么法律关系,是不是独立法人,如查证专卖店是厂家的分支机构,厂家应承担全部责任,负责供货、承担保修等;如专卖店不是厂家分支机构,经销商失踪、跑路,消费者从法律责任上不能直接约束厂家。但由于厂家人员参与了经销商的现场促销活动,消费者订货也是看中厂家的品牌,经销商的行为会对厂家的品牌信誉度有影响,也说明厂家对经销商选择是失察的,从维护品牌角度来看,厂家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徐长明建议,消费者选购相关产品,最好货比三家,尽可能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完善、并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厂商,下单时保留好订货合同、发票等有关凭证,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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