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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存款变保险 5年亏千元
江苏消费网 (2015-04-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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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尹训银

“2010年我们去镇上邮政储蓄所存款,工作人员非让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产品,说买保险的利息比存款高而且还能分红,所以我们就分别买了几万元不等的泰康人寿保险,可前几天到期后去取款时,储蓄所给的利息却比正常的存款利息还低,收益损失了不少。”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高庙王镇部分村民向本报反映了他们的窝心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存款变成买保险

 

近日,阳谷县高庙王镇村民张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他到镇上邮政储蓄所存钱,工作人员告诉他,把钱存到银行不如买泰康人寿保险,因为泰康人寿保险的利息要比存款的利息高,而且到时还能够分红。在工作人员的极力推荐下,张先生将3.1万元存款买了5年的泰康人寿保险。5年到期后,张先生去储蓄所取款时发现利息才3厘,比当年正常存款利息还低6厘,收益损失900多元。

另一位姓朱的村民反映,他也是听信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宣传,将自己辛辛苦苦靠卖菜挣来的3万元现金买了泰康人寿保险。到期后,朱先生发现利息很少,找到邮政储蓄所讨说法。经协商,邮政储蓄所给了朱先生一桶50多元的大豆油息事宁人。

高庙王镇一位姓李村民告诉记者,阳谷县像他们这样去邮政储蓄所存款变成买泰康人寿保险的人还有很多,有些人维权态度坚决,邮政储蓄所就给一桶50多元的大豆油,也有人自认倒霉,放弃了维权。

 

未详细告知风险

 

4月17日,聊城市阳谷县高庙王镇邮政储蓄所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时已经向存款人讲明了,给他们买的是泰康人寿分红型保险,分红型保险有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收益好,存款人的收益加利息就会水涨船高。相反,如果保险公司的收益不好甚至亏损,存款人的收益就会低。“这个情况在办理存款时工作人员就已经给他们讲清楚了,而且存款人都已经签字认可了。”工作人员说。“既然你们已经给存款人说明了,那他们为什么还要找你们讨说法呢?”记者问。工作人员说,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收益低,没有达到存款人预期的目的。

针对高庙王镇一些村民反映的存款变成保险一事,聊城市阳谷县邮政局一位魏姓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记者,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一开始就给存款人讲明白了,分红型保险有一定风险。

阳谷县高庙王镇村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办理存款时,储蓄所工作人员宣称“买保险的利息加分红比银行存款利息高,没有告诉我们利息可能会低。如果工作人员说利息也许会低于存款利息,傻瓜才会把钱存成保险”。

 

保险合同无效

 

记者了解到,2011年3月,中国银监会已叫停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并严格规定,在商业银行网点销售的保险产品,不得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保监会也有明确要求,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

有关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的说法,消费者本是去办理存款业务,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诱导其购买了保险,却未详细告知所存在的风险,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该保险合同可以视为无效。

 

●消费提醒

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国内保险业和理财产品起步较晚,保险和理财产品观念尚未得到普及,不少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柜员手中用现金购买了保险或其他理财产品,等到取款时才发现另有猫腻。其实,保险和储蓄是两码事。保险有保障功能,而从分红的角度看,如果保险公司运作较好,可能分红就多。效益不好,则会导致当时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落空。因此,消费者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时一定要记得向工作人员求证,自己所办的业务是否为储蓄类型,同时,仔细查看自己拿到的单子,是保险合同还是存款记录。

(尹训银)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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