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市民诉求,拓宽自行车道,让自行车道实至名归,让各种车辆各行其道,看起来是小事,实质上是城市是否尊重公民出行权利的大问题。在自行车仍是市民重要出行工具的语境下,如果自行车道被忽视,实际上就是公众交通工具选择权被侵犯与政府工作不到位。
■叶祝颐
有市民来信反映,四川成都中同仁路与槐树街交汇口处的自行车道太窄,影响车辆通行。12月7日,记者来到中同仁路,这条路共有4条机动车道,宽约10米。沿着中同仁路往西走,宽约2米的自行车道不断变窄,最终在距离槐树街交汇口5米处出现一个“瓶颈”。这一“瓶颈”处,实线与人行道的距离不足20厘米(据12月8日《华西都市报》报道)。
交通出行是否方便,是衡量民众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我国是自行车大国,大部分国人还消费不起汽车,对自行车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即便城市道路修得再好,汽车再多,自行车仍然是很好的短程交通工具。据统计,成都市自行车加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数百万辆,也就是说每天有几百万辆自行车骑行在成都的大街小巷。这说明市民对自行车有着巨大需求与依赖。如果自行车骑行环境优良,骑自行车的人会更多。
根据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一米,靠路边的和靠分隔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米。”若在自行车道内混有人力三轮车等,自行车道还要继续加宽。自行车道最窄处不到25厘米,显然不符合要求。
满足市民诉求,拓宽自行车道,让自行车道实至名归,让各种车辆各行其道,看起来是小事,实质上是城市是否尊重公民出行权利的大问题。在自行车仍是市民重要出行工具的语境下,如果自行车道被忽视,实际上就是公众交通工具选择权被侵犯与政府工作不到位。
2012年9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今后,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自行车道。对于不按规划建设自行车道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市民呼吁城市给自行车留条道,再次把自行车道的问题摆上桌面,值得反思。
从理论上讲,城市并没有限制自行车的通行权利。但事实上,自行车的通行权利正在受到蚕食,与机动车相比,自行车明显缺乏足够的行驶空间。
因此,期待相关部门对“最窄自行车道”做出回应,更期待“给自行车留条道”成为社会共识。城市不仅要设立自行车道,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配套措施,保证自行车的路权,帮助自行车族重新树立上路的信心。如,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加大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解决自行车停放难题,等等,避免自行车道好建,自行车路权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