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童
临近春节出境游渐热,你是否有在国外丢东西的经历,是否遇到过好心老外、“伤心”海关?近日广州有市民来电吐槽,其在欧洲旅游时弄丢一部iPad,谁知有好心老外捡到后按图索骥找到万里之外的失主,并自掏邮费寄回广州,谁知失主领取失物时,却被告知要缴10%行邮税(据12月3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有一个成语叫 “好事多磨”。现在看来,似乎又有了新的解释:老外学雷锋,拾金不昧把捡得的iPad从挪威寄给中国失主,而失主要感受这份来自异国的美德,不得不先向海关缴了200元的进口关税,才能物归原主。初闻乍听之下,的确很是不解。但细细看罢报道,则觉得一码归一码,这也根本扯不上“美德征关税”。
失主言之凿凿,称那明显是部使用已久的旧iPad,且机子里边还有大量的个人资料,埋怨海关岂能“无视现实”征收“进口关税”。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海关是守卫国门的,工作自有严格的程序。出入境者携带物品出境,须申报;再入境时,当事人只有提供此前的申报等证明,海关才能免税。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就得照章纳税。
事实上,海关方面并非没有网开一面,告知失主只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该物品是在国内购买或者是出境时携带的,比如商品购买发票以及出境物品申报单,就能给予相应减免税。由于失主无法提供任何一种的可信凭据,显然也不能挟“老外学雷锋”以求免去税款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桩疑似“美德征关税”的争议事件,网上不乏实事求是的中肯之评。譬如,有网友就为海关的按规征税点赞道,这样的做法或会招致误解怨言,但却属于防微杜渐的严明执法:倘若为了所谓的 “人性化”考虑不予征税,谁又能说将来不会出现更多的“冒牌失主”趁隙而入、走私逃税?
“老外学雷锋”是榜样,也是镜子,让我们再一次体会了“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道德感召。然而,美德归美德,法规是法规,这跟领取失物因凭据不全而缴付关税,要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两码事。尽管失主心有不甘或感到委屈,但却没有理由去质疑海关的依法把关。
近年来,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走私、偷税漏税,给国家税收造成流失。在这种背景下,海关只能更加严格履职,如果讲人情 “放水”,岂不乱套?
当然,就上述事件而言,新闻中已经提到,那位失主是在领取老外寄来的包裹时,才听说邮局方面要代收海关的税款。至于提供了国内购货发票或者填写过出境物品申报单,可以获得减免税款的解释,则是事后媒体通过海关热线才了解的信息。这就说明,对于 “美德征关税”的疑惑与误读,海关方面也应引起足够重视,以后尽量要把解释的工作做在前头,最好能够预先明示有关失主。很多时候,误解或怨言,不仅仅是因为几个钱财的问题,而是服务方面有没有“将心比心”,力求做到“尽善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