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讯 网络购物,时下成为现代人消费的热门形式。这种适应现代生活方式的消费模式,让消费者省去奔波实体店的时间,节省了购物的支出,解决了异地购物的不便,受到市场的热捧。
但随着网络购物消费总量和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相关的消费纠纷与投诉也急剧上升。下半年以来,仅记者接到网络购物被侵权投诉近百起,数量远远高于去年同期,内容涉及鞋帽、衣物、手机、车灯、电器、家具、树种等,可谓无所不及,被投诉的网购平台大小不一,相当多的还是知名网站。
成都消费者盛先生在淘宝“LG专卖店”,购全新LGTW6500型电视机,结果送来竟是台“变脸”的返修机。维权讨说法,不但未追究到退一赔一的法律责任,店主反向消费者讨要退货的往返路费!卖家自称在南京江宁有实体店,记者在实地调查时发现,卖家所提供的门牌地址根本不存在,消费者连呼上当。
天津消费者薛先生花300多元网购一双鞋子,穿上脚仅3天鞋面就开裂,交涉寄回换新,结果网商糊弄地逢了几针又返寄,且扣押发票,这种不诚信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气愤无奈。
成都消费者阳先生下单付1999元,在苏宁易购网购诺基亚925(白)手机,结果被对方以网络升级为由,擅改定单为诺基亚625H黑,称不接受改单强行作退单处理,剥夺消费者的自由购物权。
上海消费者姚先生在天猫“璟琼车品”店网购汽车大灯,装上没几天就不能使用,按店商“7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消费者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并在商家承认确有质量问题时,仍强势给“换”不能退的处理。
各类案例,不胜枚举,网购市场乱象丛生,引发纠纷层出不穷。
有数据显示,网购调查涉及虚假宣传占63.1%,销售假货占41.9%,售后服务不到占37.6%,所有这些,这不能不说与网络平台对市场、对消费者缺乏负责的管理有关。遇到问题找卖家讨说法,网络留言、电话沟通,一旦涉及退、换货或赔偿利益问题,店主就开始忽悠、敷衍,甚至不搭理;找网站平台协助维权,服务电话的语音提示让你摸不着北,不是没有音信的等待,就是无正面有效的信息,消费者失望又无奈。
面对网络时代出现的市场营销模式,就目前网购维权的难点、热点,明年3.15实施的新《消法》明确对网络购物市场进行规范。确定网购非现场购物的信息制度,保障消费者除对商品或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信息的知晓外,还应向网购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必要信息,解决网购维权的难题;若网络平台不能提供网店或服务者的真名实姓、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网络平台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明确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承诺无兑、欺行霸市等网购乱象的惩处办法。
显然,新《消法》的实施,为消费者又筑起一道维护合法权益的防火墙、安全网,但并非意味着解决网购维权的一切“疑难杂症”,毕竟网购是非现场购物,且绝大多数商品价值不高,而消费维权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乃至钱财成本与之反差极大,客观上给消费者维权带来诸多想不到的困难与麻烦,加上平台运营商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负责任,消费者面临的折腾将不言而喻。
苏宁易购是个著名品牌网购平台,更是发起“构建诚信网络购物环境”的首倡单位之一,但在网购市场上的表现却不敢恭维,不要说“诚信购物”,就是接受“建议与投诉”也极不畅通。
当然,新《消法》从法律层面确实为规范网络购物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法律保障,但要消费者真正拥有轻松网购的愉悦心境,还有待网络平台社会责任意识的明显提高,有待行业自律的广泛建立,有待相关维权机构和执法部门的有力介入,共同建起一个网商、监管、消费者合力下的长效管理机制,这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任重道远的实践过程。(陈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