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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中消协消费警示:小轮径车并不等于儿童车
江苏消费网 (2012-06-05)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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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不是小就可以当儿童车。小轮车通常是指轮径小于16英寸(约40CM)的自行车,其中包括折叠自行车。按照国家标准,儿童自行车则是特指鞍座最大高度大于435mm而小于635mm的、凭借作用于后轮的驱动机构骑行的自行车。适用年龄在4—8岁,并配备平衡轮。按照上述标准,并非小轮车看着小就可以当儿童车。

  随着成人用小轮车、特别是其中的折叠自行车因为家中存放方便而受到消费者青睐,小轮车成人、儿童通用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有的消费者也误选购成人小轮车给儿童使用。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街头调查,很多孩子骑的是不适合自己安全需要的小轮径的成人车,对安全造成了潜在隐患。

  “六一”儿童节临近,很多消费者想为孩子选购自行车作为礼物。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为儿童选购自行车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鞍座高度的界定不同。儿童自行车规定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之间,如果其高度大于635mm,从儿童的生理角度考虑,当发生紧急情况而需要用脚踩踏地面的时候,会因为鞍座高度太高,孩子的脚无法触碰到地面,而发生安全事故。小轮径自行车鞍座高度没有界定,不会兼顾到儿童使用者这个群体。

 

   二、闸把尺寸的宽度不同。儿童小手握不住适用成人的大闸把。儿童(4—8岁)自行车出于对其适用年龄的考虑,对闸把的尺寸是有特殊要求的设计,保证了在需要制动的情况下,儿童可以有效的施力于闸把处,确保儿童自行车能够产生制动效果,避免危险的碰撞发生。而小轮径自行车则没有相应的规定,一个4—8岁的孩子,不能够达到成人的手掌长度,无法进行正常的制动操作。

 

  三、平衡轮的必备性。儿童自行车在正常骑行状态下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加装平衡轮。平衡轮可以保证儿童在骑行时不会因为失去重心而摔倒,所以也是儿童自行车一个重要的零部件,平衡轮的强度直接影响到儿童骑行时的安全要求。非儿童的小轮车没有平衡轮。

 

   四、链罩等保护。链罩可以保证孩子们在骑车的过程中不会发生因为裤脚缠绕在轮盘上,避免危险发生。按国家标准,儿童自行车鞍座最大高度等于或大于560mm的,应装有一个盘链罩或其他防护装置;对于鞍座最大高度小于560mm:应装有全链罩,链罩必须完全遮住链条、链轮和飞轮的外表面及其边沿部分,还要遮住链轮、链条和链轮啮合部位的内侧。非儿童的小轮径自行车则没有相关要求,有的车辆只是在轮盘外侧仅设置一个盘链罩(保护轮盘的外侧面)。

 

  五、查看自行车使用说明书,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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