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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南昌市一居民楼6年估表水费差额让居民掏腰包
江苏消费网 (2011-08-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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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 强本报记者 朱 海

  由于城市道路改造等原因,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277号居民楼的供水总表自2005年开始被深埋于地下,在南昌市供水公司的建议下,居民们一直采取估表的方式缴纳水费。时隔6年,埋在地下的总水表重见天日,水表上的水量与此前估收的水量相差2349吨。南昌市供水公司要求该楼居民共同填补这一“缺口”,否则就将停水……

时不时停水令居民叫苦不迭

  6月以来,不定时的停水让南昌市二七北路277号楼的16户居民头痛不已,用住在该楼的刘大爷的话来说,就是“不管你是在洗碗或者是在洗澡,随时都可能被停水”。南昌素有“火炉”之称,每次遭遇停水,该楼不少居民不得不投亲靠友甚至住进宾馆,日常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277号楼的居民多次拨打南昌市政公用热线96166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市政部门在该路段无施工安排,也未对该楼采取停水措施。与此相对应的是,277号楼周边的几栋居民楼供水情况正常,没有出现过停水现象。“这段时间楼内经常停水,估计多半与我们没有按供水公司的要求补缴水费有关。”7月12日,277号楼居民邹大爷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原委。

  上世纪90年代,277号楼的总水表原本设在该楼大门前,后因城市道路数次改造,楼前的马路被逐渐填高,总水表被埋入地下无法查看。在南昌市供水公司的建议下,从2005年开始,该楼居民过起了由供水公司抄表员估表缴费的日子。今年3月初,为了迎接即将在南昌市召开的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该市有关部门再次对二七北路进行改造,深埋在地下6年之久的总水表重见天日。但是,总水表上显示的实际用水量与此前估收的用水量相差2349吨,供水公司要求楼内居民共同补缴近4000元水费,以填补这一缺口。6月2日,南昌市供水公司下发《停水通知单》,要求居民们在3天内一次性缴清水费差额,并称逾期缴费供水公司将“停止供水”。

估表差额水费该谁承担

  记者了解到,277号楼16户居民中,多数是2005年以前就居住在此的老住户。谈及估表水费差额的补缴问题,居民们意见不一。

  老住户邹大爷向记者表示,2005年开始估表缴费前,居民们曾多次要求供水公司把总水表从地下移出来,可对方要求居民们承担上万元的道路开挖等费用,导致此事不了了之。这次为了把总水表迁移出来,每户居民向市政施工单位缴纳了700元的道路开挖等费用,供水公司则没有承担费用。“保障水表正常计量,应该是供水公司的职责,我们觉得迁移总水表的费用应该由供水公司来承担。另外,当面估表是供水公司建议的,现在有误差要我们居民单方面承担,这没有道理。”记者采访时,不少老住户对供水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满。

  老住户不满意,为数不多的新住户更不满意。记者了解到,6年来,楼内大概有四五套房屋更换了房主,这些新住户均不愿意承担差额水费。一位陈姓新住户对记者说,他几个月前通过中介机构刚刚购买了这里的房子,住进来不到3个月,不应该承担这笔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费用。

  采访中,不少住户还表示,总水表埋在地下6年之久,如今是否还能正常计量或者其计量数据是否准确有待商榷,供水公司不能强行要求住户为估表误差费用买单。

  7月12日上午,针对记者采访了解到的上述情况,南昌市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处长助理周敏表示,供水公司没有停止向该楼居民供水。至于该楼经常停水的原因,他的解释是,“可能是市政施工部门采取的一些措施导致的”。

  周敏介绍说,2005年开始实行估表缴费时,供水公司一直是按照用户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来估收的。但总水表由居民共同使用和保管,因此估表差额水费须缴清。当记者问及“水表深埋地下多年,能否保证水表计量正常”时,周敏称,如果用户存有异议,可以将涉事水表进行封存,送往鉴定部门检测。

供水公司未定期检修应担责

  7月1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海水。张海水认为,总水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权限在供水企业,而并非居民。因为《南昌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按月抄表,并按照水表运行度数向用户计收水费,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非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及时排除故障”。当277号楼的总水表无法抄表时,供水公司既没有及时排除障碍,也未对总水表进行日常检修。从这一点来看,供水公司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7月14日,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该居民楼总水表被埋地下时,供水公司应及时排除障碍,确保工作人员正常抄表。供水公司以“总水表归居民使用和保管”为由回避责任,还要求消费者承担道路开挖等费用,这是经营者在将自身义务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没有确定总水表计量是否准确的情况下,供水公司下发《停水通知单》,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7月15日,记者从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获悉,考虑到此事时隔多年,情况比较特殊,经过多次协商,南昌市供水公司愿意承担一半的损失,只要求16户居民补齐1200吨水约2000元的费用,但这一处理意见没有得到居民们的同意。记者发稿前从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处长助理周敏处获悉,目前,该公司正在考虑对该楼住户减免所有的差额水费。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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