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局的要求,购买墓地必须凭借尸体火化证明,证件不全,陵园不能出售墓穴。此外,民政部门还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陵园的销售档案进行审查。如果管理规范,不会出现“活人墓”。因此,“活人墓”大量出现,不仅陵园负有责任,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也不能免责。更重要的是,殡葬行业垄断暴利的问题一直广为公众所诟病。不少百姓纷纷感叹“死不起”。央视新闻1+1曾有报道说,比房地产业还要赚钱、还要利润高的行业是殡葬业。成本百余元的骨灰盒市场价卖到了一万六千元。而墓地价格就更贵了。在殡葬暴利语境下,尽管民政部出台了一些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动殡葬服务均等化,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防止贫困群众“死不起”。如是殡葬愿景将助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但是,在我看来,不仅特困户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费用应该减免。公墓、骨灰盒、花圈、灵堂等殡葬服务价格也应该受到制约。不能听任公墓、骨灰盒张开血盆大口猛掏民众腰包。试想:如果公墓价格合理,陵园不跟风涨价,“活人墓”何至于如此泛滥?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不管是基本殡葬服务,还是公墓、骨灰盒。殡葬服务费标准既涉及到公众利益,也属于依附于行政垄断下的自然垄断行业,制定殡葬服务价格除了考虑殡葬行业的经济利益外,更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在我看来,民政部门除了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也不能放任灵堂、骨灰盒、墓地等殡葬服务价格想高就高,想涨就涨。就连极力否定殡葬暴利的中国公墓委员会主任王计生也承认,骨灰盒、墓地等殡葬产品确实存在利润空间,王计生认为,这些殡葬产品由市场调节,公众应该转变观念,理性消费。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市场化的产品应该成本透明,具有竞争性。由消费者在市场框架内与经营者充分博弈,然后形成价格。但是,包括公墓在内的殡葬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产品成本也极不透明,完全由经营者自说自话。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曾坦言,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公益性的殡葬产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想涨就涨,难言公平。
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其自然垄断属性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在如此语境下,民政部规定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用,传递出积极信号。但是,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之外的墓地、骨灰盒、灵堂价格才是殡葬暴利的大头。从济南市民争抢“活人墓”的活生生例子来看,政府除了给困难户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以外,还要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增强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斩断殡葬行业的暴利链条,还原殡葬产品的公益本质。化解百姓“死不起”,为避免墓地涨价争抢“活人墓”的尴尬。(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