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这一年主题突出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内涵丰富,围绕它开展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需求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在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呈现蓬勃发展活力,得益于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多种原因,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消费、投资和出口仍然存在明显不均衡状况,主要表现为,投资增长过快,消费增长相对缓慢,经济增长过分依赖于投资需求拉动;外贸增长方式粗放,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大幅增加,货币调控和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贸易摩擦加剧。经济增长动力的这种失衡状况,导致国内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存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加大。
改变这种失衡状况的根本出路在于,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坚持扩大国内需求,在保持投资适度增长的同时,重点扩大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这为“十二五”期间的经济工作确定了基调,同时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现阶段,在制约消费增长的众多因素中,商品价格、家庭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等,换一个角度看,也都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城乡居民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以促进消费为重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与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和强劲互动,就必须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要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减少居民的后顾之忧,充分释放消费潜力;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城市在鼓励私人购车的同时,要切实解决交通拥堵、停车无位等尖锐矛盾;在中西部农村,要切实解决供电质量不高、不稳定、电价贵、电视信号不强、清洁水源匮乏等问题,为当地居民消费转型升级创造必要的条件。
消费与民生,犹如两个紧紧咬合的齿轮。不在民生的改善方面下足功夫,国内消费需求难以持续扩大。“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提出,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两者的依存关系,推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从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为国内居民的消费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