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
近日,铁道部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将随行儿童的免票身高上限由1.1米提高到1.2米,半价票身高上限则由1.4米升为1.5米。对此,公众和专家都认为仍不到位,希望儿童票能以年龄为准。而有车站方面负责人则指出,由于火车票还不是实名制,以年龄为标准不现实(据10月31日《成都晚报》报道)。
卫生部2006年底发布的全国第四次儿童体格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岁组男童平均身高从1975年的112.3厘米增加到 2005年的118.7厘米,女童平均身高从111.5厘米增加到117.7厘米。此后,社会各界关于儿童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免费和半价票身高线的争议此起彼伏。今年的火车票儿童线“长高”,是继去年汽车运输票价儿童线“长高”后进行全面调整的又一大运输领域。
尽管如此,社会各界对不断“长高”的儿童票身高线并不感到满意,认为按年龄确定儿童票价才是真正科学合理的。公众的要求是否有点“得寸进尺”呢?笔者认为,这其中有一个基本观念必须厘清,那就是为什么要设置儿童免票和半价等优惠票价。一般人认为,国家和客运部门之所以设置儿童免票和半价身高标准,主要是因为儿童个头小,上车后可以由成年人抱在身上坐着,不占座或者所占空间较小,不影响汽车火车的载客量。这是一种比较表面化的理解,也是颇为错误的。以此为指导,只能得出免票或半价票以身高为标准的结论,而得不出以年龄为标准的结论,更无法接受年龄标准。
其实,儿童免票和享受半价票等优惠,不是因为儿童所占空间小,而是因为这是儿童应当从国家和社会享受的基本福利之一,从法律角度讲,这是儿童应当享受的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而要实现这些权利,特别是要充分实现发展权和参与权,政府为儿童提供出行方便则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儿童免票和半价票优惠,旨在通过切实减轻家庭负担,为儿童外出接受教育、参加活动、促进个性发展及全面享有儿童权利提供有利条件。以此衡量,我们的结论必然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向儿童提供的免票和半价票优惠不能以身高为标准,而应当以年龄为基本标准。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以年龄为标准确定儿童票,已基本不存在操作上的障碍。就法律而言,我国已经突破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办理身份证的瓶颈,《公民身份证法》已经允许儿童办理身份证,甚至一出生就可以办理。儿童出行时,凭身份证完全可以辨别年龄,以此来确定应该免票还是享受半价票,既不会给交通客运部门增加负担,也不会为公民增添麻烦。而且,这与火车票是否实名制没有多少关系,只要规定儿童半价票与身份证同时出示即可。看来,以年龄为标准作为儿童免票和半价票线,关键在职能部门和旅客运输部门有没有严格落实法律精神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