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她事业有成,还是一名成功的家庭主妇,工作之余,把家庭收拾得井井有条,三口之家和谐、幸福,惹人羡慕。殊不知,人有旦夕祸福,一场被大多数专家称之为小手术的胸椎脊膜瘤切除手术,瞬间改变了她及家人的命运。
10年前,术后感染引发高位截瘫的她,愤而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0年里,省、市、区多方奔走,维权路上一波三折。最终,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消协和法院的支持与帮助下,终于获得了70余万元的赔偿。
10年,人生能有多少个10年可以等待。为了等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法律晴空,连云区消费者朱新民等得太久、太久,付出的代价也太大、太大。
70万,换不回她下半生能像常人一样正常行走和生活;70万,换不回一家人曾经的欢声笑语与幸福;70万,更换不回家人为自己的日夜辛劳付出和巨大牺牲。
小手术引发高位截瘫
1997年,时年46岁的朱新民正在港务局上班。当年5月,她感觉腰腿麻木,经过CT及MRI(即核磁共振)检查,诊断为胸椎脊膜瘤,大小约1×3厘米。随后,朱新民住进了市区一家医院的骨外科。医院经过会诊后,认为需要请专家进行手术切除,并提出请省里一位知名专家来主刀,朱新民及家人也同意了。
1997年6月,由医院请来的专家主刀,对朱新民进行手术。两个多小时的手术,进行得很顺利。下了手术台,朱新民就感觉腰腿麻木的症状消失了。由于切除手术后,留下一个绿豆大小的洞,主刀的专家就用自己带来的一种修补材料贴上去,用于修补受损伤的硬脊膜。让朱新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手术的第三天,自己开始发烧,且体温越升越高,最高达39度多,并伴有剧烈头痛,疼得在床上直打滚。医院经过脑脊液检查,发现细胞数及蛋白含量均明显增加,考虑到有感染存在,连续换用多种抗生素及激素,近一个月过去了,体温却一直没有降下来,但尚能勉强行走。
眼看着体温一直下不去,在朱新民及家人的要求下,医院同意将她转到省里一家医院,即为其主刀的专家所在医院继续治疗,并再次求治于该专家。经检查发现,手术处出现脑脊液外漏性囊肿。为她主刀的专家认为,是第一次手术使用的修补材料没能将脊膜补好,需要再次手术进行修补。
同年9月,省里这家医院再次对朱新民进行手术。术后检查发现,受损的脊膜依然未能补好,脑脊液外漏至皮外,刀口不愈合。后经仰卧不动半个月,刀口才愈合,期间仍然有低烧,更换多种抗生素,剂量很大,但病情却进一步加重,胸以下麻、胀,且不能自行站立行走。从此,朱新民就成为了一名高位截瘫患者,胸部以下没有知觉,大小便不能自理。再检查,脑脊液外漏性囊肿依然存在,并与神经根粘连,省里这家医院表示没有办法治疗,让朱新民出院回家。
回家后,朱新民截瘫、发烧日趋严重,后检查又发现,颈髓内出现了占位。为了保命,家人又先后带着朱新民到南京另一家医院,以及上海一家医院治疗。后经上海医院医生手术,发现朱新民的颈髓到胸髓多处有脓包,经病理诊断为:髓内霉菌感染。术后进行抗霉菌治疗3个月,病情渐稳定,低烧及头痛症状彻底解除,但高位截瘫已无可挽回。
维权路上一波三折
正值中年,高位截瘫,这个残酷的现实,让朱新民及家人怎么也不能接受。痛定思痛,朱新民和家人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做的手术是无菌手术,怎么会并发感染呢,而且是霉菌感染?当时医院还说,自己做的手术是相对简单的手术,结果为何非但没有成功,还导致自己高位截瘫?
想到这里,他们认为,医院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从2000年开始,朱新民的家人先后奔走于市、省相关医院和部门,要求给个说法,却遭到了拒绝。期间,朱新民及家人投诉到当地消协。消协亦进行了调解,同样未果。
随后,朱新民以医疗事故纠纷为由,将为自己实施手术的市、省及上海等4家医院,告上了法庭。后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朱新民需要全护理,市区这家医院对朱新民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院方付次要责任,而省里及上海医院的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责任的医院对鉴定结果不服,法院又委托省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的结果是:4家医院的医疗行为均不构成医疗事故。
既然医院的诊疗过程没有违规过失行为,为什么自己会出现霉菌感染?想来想去,朱新民和家人猜测,会不会是手术后使用的修补材料有问题。想到这里,朱新民的家人赶紧找到当时医院开出的发票,看到上面写的该修补材料生产厂家是在湖北省武汉市,遂进行查证核实,结果发现该企业并未武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那么,专家带来的修补材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鉴于此,2007年,朱新民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将4家医院告上法庭,理由是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人身损害。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市区这家医院不能够提供出朱新民手术中使用修补材料的合法来源及有效证明,遂判决该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驳回朱新民对其他3家医院的诉讼请求。医院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8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二审判决,由市区这家医院与主刀专家所在医院,连带赔偿朱新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消费维权证据不能少”
2009年12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70余万元的赔偿款,终于如数交到了朱新民的手中。此时,距离朱新民第一次到相关医院和部门主张权利,已经过去了10年的时间。
昨日,当笔者走进朱新民的家中时,她的爱人为我们打开了房门,并从里屋推出了朱新民。坐在轮椅上的她,比实际年龄显得苍老许多,尤其是两个黑眼圈很深。她的爱人说,那是因为睡眠不足造成的。每天夜里,隔一两个小时,朱新民就要在他的帮助下翻一次身,翻过之后就很难睡着了。
正说着,朱新民的爱人插上了电源插头,把她那两只手指不能弯曲的手塞到其胸前的一个袋子里。“那是暖手宝,怕她冷!”看到我们有点奇怪,朱新民的爱人赶紧解释,言语中充满关爱。在随后诉说自己不幸遭遇的时候,朱新民不止一次提到家人,尤其是爱人,对自己的悉心照顾,不离不弃,常常是说着说着,眼泪就夺眶而出。
“10年维权,弄得我们是精疲力尽!”朱新民的爱人如是说。10年维权,长路漫漫,期间有过艰难、挫折,也曾经想到放弃,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并最终等来了迟到的说法,获得了赔偿。
提起10年维权路,朱新民的爱人有两点感触最深,一是要有证据,二是不轻言放弃。他想提醒广大读者,在平时的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因为不论是调解还是诉讼,最终都要靠证据说话。另外,如果自己确实有理,就应当持之以恒,坚持到底。维权路上不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但如今我们是生活在法治社会里,只要不轻易放弃,相信总会有说理的地方。
现如今,朱新民的家人依然未放弃,在全国各地到处寻医问药,为的就是能让她再站起来。
(作者:连云港市连云区消协 王绪波 张家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