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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0类灯具已被新国标淘汰
江苏消费网 (2009-07-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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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联合提示消费者购买灯具时注意

    本报讯(记者游 婕)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GB7000.1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安全级别最低的0类灯具将逐渐退出市场。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部分建材、灯具市场进行调查发现,多数消费者对这一规定尚不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建材、灯具市场的主办者、销售人员对此规定也一知半解或不知道。为此,北京市消协、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联合提示消费者,购买灯具请注意,0类灯具已被新国标淘汰。

    据了解,0类灯具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即带有金属外壳(导电部件)的灯具没有采取接地措施,万一导线破损或灯具短路就会造成灯具的金属外壳带电,有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危及生命。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的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GB7000.1中只有Ⅰ类、Ⅱ类、Ⅲ类,淘汰了0类灯具。北京市消协、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联合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灯具时注意4点:

    ●除了要查看灯具是否有“CCC”标识,还要查看灯具类别标识。

    ●0类灯具大多以“两插头”形式出现,然而“两插头”灯具却不一定是0类灯具。如果灯具有接地装置并带有三插头,这类灯具属Ⅰ类灯具;如果灯具外壳或在更换光源时无任何可触及导电部件,可没有接地装置和三插头,这类灯具属Ⅱ类灯具;如果是安全特低电压的灯具也可不加接地装置,这类灯具属Ⅲ类灯具。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灯具都带有接地装置才合格,要根据标识上的内容来确定。

    ●消费者要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灯具产品,并详细了解灯具所属类别及操作规范。一般情况下,正规灯具销售场所的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不再允许0类灯具出厂,而在2009年以前出厂的0类灯具目前还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对于之前购买并使用的0类灯具(之前基本为0类灯具),消费者不必恐慌,需要在使用时注意安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及时检查灯具的安全状况,适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0类灯具。

    同时,两协会还建议灯具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销售企业认真学习新的国家标准,加强内部员工培训,大力宣传、普及新国标知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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