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讯(编辑 陈一一 许辛)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的《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指出:“小产权房”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实,购买者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希望市民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中国新闻网9月2日)
这则新闻出现在2日的中新网上,短短几小时就被各大网站转载,一石激起千层浪,短短几天,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很快就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这条消息的不妥:事实上,这条消息的出处是7月22日《中国国土资源报》上中介管理所副书记周运升的口头表态,只是被中新网转载“公告”时杂糅一气,混为一谈。
虽是一场误会,却也将小产权房合法性的问题重新摆上台面。3日,江苏省国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震强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合法性从未被承认过,江苏省将严肃查处“小产权房”,该拆的要拆,该罚的要罚。
紧接着,4日,传来哈尔滨首拆2000多平米小产权房的消息。一连串事件把小产权房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小产权房的去留问题,成为业界热议的焦点。
小产权=没产权
小产权房是近10年发展起来的,其前身是一些村民自建房出租或少量出售,以此维持生计。近年来,大量开发商开始投资兴建并逐步扩大建筑规模。具体的操作模式是:“城中村”农民出土地,与出资金的合伙人共建房屋,建成后,村民分得其中几套住房,或自住或出租出售,其余住房由投资人处置变卖。
据了解,小产权房的普遍卖点即价格,因此大部分楼盘为节省成本,无论产品设计抑或小区规划都没有聘请专业的公司,致使大部分都存在严重缺陷,小区规划也基本按兵营式排布。且周边基础设施、商业生活配套均靠自给自足,相对缺乏。最致命的一点是,小产权房所谓的房产证是由乡镇府下发,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实际上根本不具有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尤其遇到拆迁、转手等问题时,不受任何法律保障。
南京小产权房现状:高房价与法律盲区催生的长租房
然而即使没有产权,却仍有购房者趋之若鹜。“自己住的话有没有证关系不大,正规房子实在买不起,没有证就没有证吧,权当一次性把这辈子租房子的钱给缴清了,总好过居无定所吧。”今年刚住进七彩星城的小潘坦言。
笔者暗示他没有两证的房子可能随时被拆,小潘苦笑了一下:“应该不会吧,这么多人都住着呢,政府有顾忌的。”
据了解,在南京,抱着小潘这样押宝“法不责众”的,还有许多。“只要房价居高不下一天,小产权房赖以生存的市场土壤就还存在,平抑房价是根治小产权房泛滥的良药。”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副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分析说。
令人深思的是,法律上虽然不承认“小产权房”这种住房形态,但至今仍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对小产权房作出约束和管制。于是,原本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小产权房治理,也因此搁浅成为一纸空谈。
小产权房在南京有近10年的发展历程,从分布区域来看,南京市的小产权房大都集中在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比较典型的有栖霞区的兴都花园、尧化门附近的银贡山庄,雨花台区的七彩星城、韩府山庄、凤翔花园小区等。
早在2003年,南京就开始了对集体土地房的全面清查。自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小产权房清理办法,南京也不例外。2007年底,南京市国土局相关部门公布了10家集体土地房项目可以办理土地证和产权证,随之土地性质转化为国有。这10个项目分别是:栖霞区的兴都花园、银贡山庄、长江花园一二期、尧化中心村、八卦花园、万鑫花园、沁苑山庄、康靖花园和雨花台区的七彩星城、东升山庄。
然而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小产权房项目补办到“两证”,全省也同样没有一家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办到土地证和产权证的。据有关部门解释,这是因为这些小产权房大多规划不合理,另外,“转正”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审批的各种费用,而开发商和业主都不愿意为此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