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衡阳市石鼓区的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2月15日下午7时左右,她在衡阳市新大桥附近某药店花14.3元,购买了1盒三精牌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给儿子喝。2月17日这天,像往常一样,她打开一支口服溶液递给儿子喝,在儿子用吸管服用该支口服液时,王女士发现瓶中竟存有约1厘米长的不明黑色絮状异物,这让王女士心中颇为不安。王女士立即找到药店,药店负责人当场打电话给进货厂家,而厂方湖南片区销售代表与她通电话时表示:“我现在忙得很,这几天没时间。”并且,不友好地挂断了王女士的电话。
异物是何物终未知
在王女士家,记者见到了这盒已开封的“三精制药”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包装上显示,其生产厂家为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哈平路233号,产品批号为10031311,生产日期是2010年3月13日,有效期至2013年2月。
据王女士介绍,她儿子是早产,多年来一直服用“三精制药”生产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厂方的恶劣态度让王女士无法接受。无奈之下,王女士带上“问题”口服溶液前往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稽查支队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王女士并查看了王女士带去的“问题”口服溶液后,详细记录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对于王女士提出质检一事,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不对开瓶的产品进行检验,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将对此品牌加强监管。
在药监部门和售药药店的催促协调下,一位自称是三精牌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湖南片区的负责人张经理来到衡阳,与王女士在药店见了面,在看了“问题”口服溶液后,答复赔付王女士500元钱。王女士没有同意,该负责人表示“我的能力范围就是赔偿500元钱”。
王女士告诉记者,在交涉过程中,张经理从来没有提出将“问题”口服溶液拿去检验。当王女士质问“瓶子里的异物究竟是什么东西”时,该负责人回应,“你要去检验,就自己去检验。”此事再无下文。
此事件并非个例
3月23日,记者连线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片区的张经理。张经理称,此事是他处理的。对瓶内异物,张经理表示“也不能确定是什么东西,瓶子已经开封,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可能是工厂生产漏检,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一种是后来人为把它放进去的,还有一种情况打开后没喝,可能是保管不当产生的沉淀物。”
张经理表示,他们的处理方案是:如果对人体产生了伤害,有医院证明是该产品对人体产生的伤害,厂里负全责。张经理说:“这一次当事人小孩没有什么事,对方提出条件太高,厂方无法接受。”
截至记者发稿,王女士消费维权一事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记者试着在百度里检索“三精葡萄糖酸钙有异物”时,网上显示,此前,在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同类问题,引发消费者投诉。对于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