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采平 任震宇
近日,本报记者陆续接到湖北、辽宁、河南等地消费者举报,称有人在媒体上发布倡导用“六虚同治疗法”治疗中老年慢性病的广告,其中出现多位医学“专家”的证言,并称用“二十五味长春方”可有效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中老年慢性病。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广告涉嫌违反相关法规。目前,湖北省武汉市工商机关已对有关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不同“专家”经历有克隆嫌疑
记者在举报者提供的各地出版的多份报纸上看到,上述宣传内容一般刊登于广告版面,但写作形式是模仿新闻报道中的人物专访文章,介绍“专家”个人简历及行医生涯中的经典例证。
虽然介绍的几位“专家”各处天南地北,但都共同提出了一种“震惊中医界的观点”,即中医治疗中老年慢性病必须“六虚同治”,具体的药物则是“二十五味长春方”。
记者仔细查看多份报纸的上述广告后发现,其中的不少宣传内容颇为蹊跷。如:一位名叫姚文东的“专家”,在某报的广告中被称为出生于吉林的一个中医世家,随父亲自学中医到30岁,后来又到北京中医院担任中药医师;在另一家报纸的广告中,名叫姚文东的“专家”却被称出生于一个新闻世家,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了用“六虚同治疗法”治疗中老年慢性病的观点。而在另一则广告中,一位名为丁玉球的“专家”又成了上述观点的提出者。
又如:在湖北省武汉市某报纸上刊登的标题为《80岁前不显老》的广告文章,介绍了一位名叫鲁南的“专家”的生平事迹;到了河南省洛阳市的一家报纸刊登时,广告文章标题改为《80岁前不衰老》,全文基本是一字不差,主角却换成了一位名叫宋莉霞的“专家”。在辽宁省一家报纸上刊登的介绍一位名叫孙应泉的“专家”行医经历的广告文章,其内容和湖北省一家媒体上刊登的介绍一位名叫苏同生的“专家”的行医经历大同小异。
在这些广告中,大多未明确说明“专家”的工作单位。武汉市某报纸广告称,武汉市天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是包括姚文东在内的多位“专家”全国巡诊时在武汉市的看病地点,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致电该门诊部,咨询姚文东的工作单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该专家是北京中医院的退休医师。记者随后又致电北京中医院,该院新闻部门负责人在向人事部门查询后答复记者,该院在职以及退休职工中,没有叫姚文东的人。
所宣传药品实为高血压辅助用药
“我去武汉的那家门诊部去看过病,他们给我开的是一种叫长春宝丸的药物。”举报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长春宝丸和“二十五味长春方”有什么关系?记者在以患者家属身份致电武汉市天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春宝丸是根据“二十五味长春方”研制的中成药。
上述广告中称,“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二十五味长春方’加少量的降压药,仅仅两味药,一个月即可实现稳压的理想效果”;“糖尿病的患者,前3个月用‘二十五味长春方’搭配降糖药,半年后停服西药,不仅血糖平稳,而且所有的并发症都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广告中称,该药配合少量西药,对心脏病、风湿骨痛、肾虚等疾病都有明显的治疗作用。
记者登录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发现,长春宝丸是一种经过注册,有批准文号的中成药。共有两家药厂生产该药,一家是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1335),另一家为吕梁中药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4020575)。
记者在举报者提供的、标称由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长春宝丸的说明书上看到,其对自身功能主治的表述为,“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及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药”。
工商机关认定该广告涉嫌违法
9月26日,记者将上述调查情况向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进行了反映,该分局随即派出执法人员到武汉市天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进行调查,记者随行采访。对于广告称该门诊部是包括姚文东在内多位“专家”全国巡诊时在武汉市的看病地点的说法,其工作人员予以否认。随后,执法人员在该门诊部“六虚疗法诊断咨询室”找到了“姚文东”的席位卡。该门诊部副总经理胡某对此辩称,姚文东今年7月、8月、9月先后到该门诊部坐诊过3次,是长春宝丸药品生产企业组织安排的,报纸广告并非该门诊部发布的。
记者随后根据被查扣的长春宝丸包装上的联系方式,与标称的生产厂家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营销中心取得联系,询问上述广告是否为该企业所投放。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对此不清楚,建议记者与该企业长春宝丸全国客服中心联系。记者随后拨打其提供的客服中心电话,对方称长春宝丸是根据“二十五味长春方”制成的中成药,但对于广告投放一事“并不清楚”。
对此,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彭文军队长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的广告,不得出现有诊断场所、地址、电话之类的词句;涉及医疗药品的广告,不得出现治愈率、有效率的论断;医疗广告不能以专家名义、医疗机构的名义或者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上述禁止性内容在这则广告中均出现了,因此可以认定其涉嫌违法。目前,该局已决定对该门诊部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