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投资69800元,再发展3个‘下线’,以此类推,一年后就能拿到1040万元。”一个以周某为主的传销团伙,用这个极具蛊惑性的“美丽谎言”,诱骗了30多人加入到所谓的“西部大开发”的传销活动中。
对此,浙江省温岭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传销组织者周某、王某、吴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二年九个月,还被处以10万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30岁的周某,只有初中文化,温岭人。2009年至2013年期间,外表并不起眼的他,和未婚妻陈某以及王某、吴某等人在广西南宁等地,宣传由南宁市政府组织,以西部大开发为名义,招商引资南城商铺为借口,号称投资69800元可赚1040万元,“博一次富三代”等,以拉人头的方式,吸引了潘某等30多人加入。
在这种传销模式下,大部分人入会后又将自己亲戚、朋友拉下水,形成了恶性循环。
据被害人讲述,参与传销的会员,大部分人并不富裕,甚至有人卖房、借高利贷参与进来。后30多名会员幡然醒悟:“一人参与,全家人深陷其害。”所谓69800元赚1040万元,根本就是一个让你入“陷阱”的借口。清醒过来的受害人,联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去年9月9日,周某、王某、吴某分别被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泽国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
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三被告人当庭认罪。
法院认为,周某、王某、吴某与人结伙,组织、领导以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与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遂被判刑。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