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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房主要查询 发现问题快举报
江苏消费网 (2015-05-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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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5月1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开展“利剑”打击非法传销集中行动,根据前期摸排,查处6个非法传销窝点,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名,并对一出租房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出租屋房主,出租房屋后要不定期查询,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举报。

  5月14日上午8时30分许,山海关区工商、公安、街道、水务、电力等部门40名工作人员分成四个执法队同时出击,对暗藏在该市南园一段、站西街、运输里三个居民小区的非法传销窝点突击检查,连续两天的“利剑”打传专项行动正式展开。

  执法人员来到南园一段小区1栋4单元15号出租房,屋内的9名传销人员被查个正着,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9岁。面对询问,几人均称刚刚来到山海关,有的说是找工作,有的说是来旅游,对于什么是传销并不知情。

  “这两个人之前都在龙江道被教育遣散过!”一对男女青年很快被执法人员认出。江苏27岁女青年薛某一个月前刚被执法人员教育遣散,薛某自称是网友把她带到这里的,具体做什么她也不知道。

  25岁的江苏男子张某已被四次堵在传销窝点,他说,网友把他叫过来一起赚钱,几个月来只是在打扑克、聊天及闲逛。“我是出来闯的,这里不打我,不骂我,有什么不好?”张某辩称。“你出来赚钱,这几个月你赚到一分钱了吗?”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张某低头不语。经过教育劝说,张某和薛某表示将返乡。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检查中查获了部分印有“中绿”字样的传销资料。事实上,中绿公司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但还有人以‘中绿’的名义从事拉人头式非法传销活动。

  为彻底捣毁这个传销窝点,水务和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对出租屋断水断电,同时,将房门焊死后贴上了封条。

  据山海关区工商局副局长董进介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条件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该局将对房主进行调查处理。

  据介绍,此次行动共查处了6个非法传销窝点,群众举报的另外4传销窝点虽然检查时空无一人,但从屋内设施环境看,应有不少传销人员在此居住。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检查,并联系房主做相应处理。

  董进提醒广大出租屋房主,与承租人签订协议后,要到辖区派出所备案登记,仔细甄别租房用途,要不定期到出租屋巡视,如果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如不举报,将面临从重处罚。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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