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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财富网”传销吸资千万元 骨干成员被判刑
江苏消费网 (2015-04-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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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陈某、林某某和杨某某等“ABCD财富网”骨干成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所谓的农业投资项目,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到3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2011年3月,福州人陈某为了早日实现迅速致富的美梦,经人介绍加入“ABCD财富网”的农业投资项目活动。

“ABCD财富网”农业投资项目,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冒用美国ABCD公司的名义设立网站,进行投资农业产品的虚假宣传,而且以投资ABCD农业项目为幌子,吸引他人参与投资。宣称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投资收益,还可以获得代理收益、组织收益、保荐收益等。

入会后,陈某多次到连江县凤城镇一咖啡厅、某商务酒店宣传“ABCD财富网”农业投资项目。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陈某推荐发展了会员唐某某 (另案处理),唐某某、陈某(另案处理)、林某某、杨某某逐级往下发展人员,在连江宣传“ABCD财富网”农业投资项目。

陈某等人直接或间接引诱他人参加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项目。参加投资的下线人员购买了股票型合约、牲畜合约等农业合约,这些资金都存入陈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2月,“ABCD财富网”突然关闭,导致下线人员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办案机关统计,陈某、林某某和杨某某在其本人及其使用的系统注册号下分别发展下线672人次、169人次、132人次,分别吸收投资资金2633万元、753万元、577万元。

福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林某某、杨某某在上线组织者的指挥下,组织、领导以提供投资理财机会的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资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犯罪情节严重;他们在上线组织者的指挥下引诱他人参与传销活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因此被判处上述徒刑。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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